甚麼是社會住宅? 這是台灣近幾年興起的熱門名詞,雖然數量有限,模型不常有,但是已有人激情擁抱、期待中,也有人深不以為然,將其視為洪水猛獸,欲去之而後快。
社會住宅是一種生活方式選項,住宅不在是所有權與投資客的一環,而是租用住宅空間的使用價值,時間可長可短,由使用者是自己能力與喜好定之。只租不售代表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也因為如此,如何保有可被長期租用是社會住宅政策一大挑戰。
從市政府角度看,社會住宅不是賣斷式國民住宅,也不是買不掉的空餘屋。反之,社會住宅是一種生活方式的供給,透過合理房屋的設定,使用者不在支付大部分所得于住屋需求,釋放出其他生活消費可能性。
從開發者角度看,社會住宅不是賣斷的商品,一次出清。社區經營管理更是社會住宅社區的成敗關鍵,而非單純地售價拉低等措施。
10坪單房社會住宅長甚麼樣?想想一下,33平方公尺,長寬頂多4 X 8,一般民房寬度大多超過五米,長度至少15-20米,最小面積也來到20多坪或更多。10坪代表33平方公尺,面寬5米,長度只剩下6米出頭。反之,面寬4米,長度只剩下8米。
10坪空間如何創造出具備生活機能的場所? 4公尺面寬、8公尺長,放上一個雙人床鋪只剩下,9坪,一個基本衛浴設備,8坪,剩餘的8坪空間必須提供使用者其他生活需求,這樣的設計挑戰是建築師,還是室內設計師的專長?
希望,台灣可以盡快找到合理有效的設計方案,期待中。
社會住宅還沒真的走上路,已經被貼滿鄰避設施的標籤,雖然執政者持續以鄰聚、好鄰居、好設施回應,顯然隱身在鄰避效應後方的社會力量不容小看,說理之間,具體經營管理成果被檢驗後,才能逐漸走上共存、共榮之途。
社會住宅到底是不是台灣社會缺席多年的必需品? 設計人才台灣不缺,要挑社會住宅存在的問題,也必然是一籮筐,重點是: 如果是必需品,我們要做的事情就很清楚了: 全力以赴。
一百多年前,沒有人會預見,我們生活的鄰里會有小學,會有公園,會有道路,對百年前的你我他而言,這些新奇的設施有何用途,根本無從想像起。同樣的,住宅法通過後的五年,我們還在爭論: 社會住宅是否是產業的一環? 我們有能力管理不付租金的刁民嗎? 誰來負擔新奇又美妙的托幼托老設施? 社會住宅的單一產權可以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管委會、社區公約規範嗎? 綠建築會增加建築成本嗎? 土地成本下降後,我們就能蓋出美妙的社會住宅嗎?
問題永遠在,社會住宅如果不是必需品,問題只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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