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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流道是人來人往的重要交通路徑,也是1970年代才在台灣出現的地景。對當時的規劃者,交流道周邊不宜放置太多使用活動,以免影響車流進出。因為這樣的規劃原則與實際需求嚴重背離,以致40年後的今天,我們在交流道附近總是看到不對稱的地景: 違規使用。
中清交流道誕生於1978年,1986台中市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將其周邊約26公頃農業區土地劃設為乙種工業區,前提是: 地主必須繳交回饋金才能變更為工業區土地,否則只能維持原使用,沒辦法請照建築。
表面上這是維持公平正義的作法,但是對多數使用者而言,這裡的都市計畫圖就是乙種工業區,買賣雙方對附加的回饋條件多所隱瞞。省道中清路拓寬之際,沿線住家土地被徵收利用,這些人認定,道路拓寬了,他們的建築應該就是合法建築了,殊不知,沒有繳交回饋金者,根本沒有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市政府也根本無意在此建設真正的工業區,圍繞本區的15米環狀道路及公共設施沒有一樣開闢,62家工廠只能在此透過自行留設道路方式,工廠一間又一間的現身。
這是圖面工業區,而已。
如今,規劃者竟然天才地認為,既然大家不想繳交回饋金,如果可以引進市地重劃方式,大家共同負擔,應該可以一舉完成拖延多年的公共設施建設,拆屋蓋公園道路,馬上進入現代化園區的林列。
這不是天才之舉,這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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