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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建議

培養有自治力的六都政府與地方政府,捨棄防弊式、依賴全能的、位在北部的中央政府: 中央都市計畫審議制度朝簡化與區域化努力,活化地方動能

在研擬中國土計畫增加政治面向(目前以經濟、社會及環境為三大主軸),並以國家首都功能遷出北部,國會先行遷到中部,做為未來二十年區域均衡發展的主軸之一,據以降低資源集中北部的危險性,緩解北部房地產市場持續高漲的危機。 

 

一、培養有自治力的六都政府與地方政府,簡化中央都市計畫審議制度

 

台中市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從公展至今已經四年,去年送進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到現在還沒走出小組會議。個人從2015年初接任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四通小組召集人,開過33次小組會議,審議超過200個變更案與陳情意見,身為在地者,這個工作其實也很吃重,因為每筆土地問題皆有歷史脈絡,除非承辦人員與規劃單位夠投入,否則審議進度會更慢,去年小組審議後,經過兩次市都委會大會檢視後通過審議,如今一年又過去了,等到內政部審議完竣,若變更幅度太大,又要走一次再公展程序,也就是說,明年選舉起跑的時候,三年前開始處理的土地問題,可能還沒辦法解決。

加上由北部人組成的內政部都委會成員多數以北部經驗為背景,對農地違規問題採取敵對態度,且主觀認定中南部人口逐年萎縮,沒有太多計畫增減空間,這些人無法體認中南部地方面對這些歷史共業的困境,往往以不能任意變更農地為由,否決很多地方想盡辦法要解決的土地方案。

建議盡快萎縮內政部都委會的職能,使其專注於部定計畫及中央管計畫的審議,授權六都政府自行負責都市計畫審議與執行,深入地方自治。除非有地方主動情求事項,否則不宜沿用舊規,一個地方都市計畫審議一拖多年,換了幾個首長了,都市計畫還沒審定,導致地方根本不想透過都市計畫納管必要項目。以彰化市為例,吵鬧多時的七十公頃台化廠區,納入擴大都市計畫已經八年了,區委會通過至今,都市計畫還在小組,小組成員還在質疑彰化市為什麼要擴大都市計畫?為什麼不開罰單處罰違章工廠? 區域價值觀落差如此大,急需介入。

 

應變方案有二:

  1. 1.     所有地方提案直接排入大會議程,地方簡報後,由地方主動提出受審項目及請求協助事項,交由中央都委會及都市計畫行政機關協助之,若無,則排入大會議程後即算核定。這不是放任,這是訓練與培養在地事務、自行負責的政策環境,這是擺脫過往事事請教中央,本質上卻犧牲人民權益的官僚態度。
  2. 2.     另外成立以中部及南部為主的中央都委會,而非以北部人為主的都委會。此議並非刻意挑起南北戰爭,而是體認南北價值觀差異,面對這樣的差異,我們要有新的做法。

 

地方提案,中央不買單?

臺中市政府於20168月向內政部提案:有關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事項說明: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8條之規定:「主要計畫擬定後,應先送由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為縮短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審議時間,都市計畫於提送大會審議前,如案情較為複雜之案件,可先行籌組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聽取簡報,由專案小組提供初步建議意見賡續提送大會討論,並由都市計畫委員會做成決議。涉及主要計畫部分,於各縣、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審竣後,應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續審,內政部亦籌組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全盤檢視計畫內容,惟於各縣、市政府於審議時,皆已循相關規定提送專案小組、大會,期間已召開多次會議,於提送內政部後仍需籌組專案小組,使得續提大會審議,導致主要計畫辦理時程冗長。為簡化主要計畫辦理時程,計畫內容涉及地方事項,因已於各縣、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充分檢視並擬具具體決議,建議尊重地方政府意見,不需再提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再議,如有涉及中央機關及跨縣、市需協調事項再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予以協助。

 

地方請求:為加速主要計畫審議期程,計畫內容涉及地方事項,建議尊重地方政府意見,不需提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再議,如有涉及中央機關及跨縣、市需協調事項再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予以協助,請中央予以支持,俾利本府相關建設推動及符合市民的期待。

 

二、在研擬中國土計畫增加政治面向(目前以經濟、社會及環境為三大主軸),並以國家首都功能遷出北部,國會先行遷到中部,做為未來二十年區域均衡發展的主軸之一,據以降低資源集中北部的危險性,緩解北部房地產市場持續高漲的危機。

 

國土計畫不應該持續脫離現實,現行計畫最大問題之一是將近七成的國公有土地定位不明,全國超過五千個單位擁有公有土地管理權,很多的公有地被機關把持、實質私有化。加上國產署屬於財政部,公有非公用土地的定位為國家可處份的資產,而非規畫的工具,國土計畫理應在此面向有清楚定位。

其次,國家首都功能宜清楚界定之,現行五院及各部會機關分布情形散亂,且多數為日本時代留下的建築,建議總統支持立法院搬遷工程先行啟動,以利台灣人在本世紀就建國工程有一清楚起點: 自己打造自己的國會,這是增加台灣人自明性的政治宣示,實質效應不會低於我們在國際上宣揚台灣國家地位的文宣,在我們還沒有啟動人民自決工程前,建照一個新的國會大樓有其特殊意義,可以增加台灣人的國家自明性。

國會最佳搬遷地點當以高鐵站為考量之首,台中位於高鐵中心點,當是首選之地,立法院已經在20163月通過成立遷建規畫監督委員會,希望中央能夠對此表達支持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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