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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第一代社會住宅: 十萬戶眷村

眷村是台灣特有的產品,竹籬笆內住著來在中國的軍人家眷,非軍人呢?這是好問題。因為統計問題及其他考量,以前的台灣沒有具體公布來自中國的人數,一般而言,台灣從南到北大概興建了超過850處各軍種眷村,總數大概將近10萬戶,人口數應該在30-40萬人之間,有人推估大概1/3到1/3外省人有眷村居住經驗,換句話說,眷村生活應該不是所謂外省人的主流,但是流傳至今,居住台灣的外省人反而與眷村生活緊密連結,非眷村戶的生活經驗反而較少受到討論。

理由?我猜應該與其他非眷村戶另有安排有關,這裡面包括教師、公務員、民意代表、甚至一般外省人皆有不同程度的居住安排,只是集中度沒有眷村高,以至於集體記憶沒辦法被凸顯。

住眷村要付錢嗎?那是社會住宅嗎?還是免費住宅?這是過去很少問的問題,很多人理所當然認為,既然是職務配住房舍,當然不用錢,壞了也要政府協助修復才對。

如果是這樣,眷村及其他因為職業配備的房舍應該就是台灣第一代社會住宅,而且是優渥的社會住宅,因為入住成本較低,即使設備普通,至少也是窩,集體居住的社區。

時間來到1980年代,早期興建的眷村已經歷經時代的考驗,加上社會發展程度日益進化,眷村的房舍已經不堪使用,老舊眷村修建與改建的聲音陸續出現。

這時候,沒有所有權的眷村改建開始出現。直到1996眷村改建條例,各地眷村改建開始系統化、規模化,幾個村整併成一處大型改建社區,執行多年後,國防部宣稱已經完成超過500個村莊的改建,將近90處新社區重新安置了超過7萬戶,只是很可惜地,眷村改建搖身一變成為出售型住宅,各地眷戶因為基地條件不同,各自以不同自備款取得一戶新的住宅,眷戶與政府的住屋關係至此靠一段落。

台灣地區實施幾十年的社會住宅實驗被新完成的眷村改建宅取代,走入歷史。新的住宅法正在推動新一代出租型社會住宅,條件跟第一代相比,已經明顯落後許多。

新的問題出現:眷村文化園區

當多數老舊眷村被拆除改建、土地處份之際,眷村保存的運動因應而生,部分有眷村居住經驗的新住民要求政府保留部分老舊眷村,成立文化園區、博物館等公共設施。問題來了,眷村保留下來做甚麼呢?影視基地?文化聚落?以租代住?公園?觀光景點?

一處又一處沒有眷戶的眷村園區被保留了下來,剛開始的時候,的確令人興奮,因為台灣特有品:眷村沒有完全走入歷史,只是,當保留的眷村數量逐漸增多的時候,一個尷尬的問題出現了: 誰出錢整修這些不堪用的房舍,誰來經營管理這些園區?誰付錢?誰會來?來幾次?

眷村只是眷村人的故鄉,還是台灣人的生活印記?拆掉了眷村,蓋了新大樓,眷村記憶會消失嗎?

虎尾建國一二村眷村文化園區

這是一處將近30公頃的農村型眷村,很少見,大概擁有將近200戶空軍基地眷戶,2006年居民開始搬離後閒置多年,政府開始進駐討論成立眷村文化園區的構想,甚至2015年在縣政府協助下,全村將近23公頃被指定為聚落建築群文化資產,這處從日本時期就存在的社區,戰後陸續增建了居住型房舍,站上了文化資產保存的高度。

問題來了,誰花錢整修?一個沒有住人的社區,整修要花多少錢?給誰用?誰來經營管理?這是眷村社會的還原區嗎?還是未來區?

視野回到面積250公頃的中興新村、10公頃的光復新村,當原來的居民搬出後,沒有一個單位有能力獨立完成整修工程,也沒有單位可以單獨決定這些舊社區的未來在那裏。建國眷村亦然,構想很好,只是沒錢一切免談。

因為再造歷史現場上億元經費挹注,建國眷村開始出現一小處歷史現場的整修區,然而這只是面積廣大的建國眷村其中一小處,還有很大片的荒廢房舍沒辦法進入歷史再造現場,地主國防部有想法嗎?當然有,只是編不出經費。

已經搬走的眷戶呢?他們可以回到現場,原貌整建有機存在多年的建國一二村嗎?土地是國家的,整修了房舍,然後呢?誰來提供公共設施,停車、下水道、公園綠地,農田風光再造?

更有趣的是,這處眷村其實是趕走原來的農村住戶才造就的社區,原來的農戶可以回家了嗎?如同台中清泉崗機場與新設馬力埔社區的關係,剪不斷、理更亂,有機的建國眷村只包括眷戶生活文化嗎?還是更早之前的後壁寮農村地景?

錢,要花在刀口上,更重要的,要有錢可以花,這個問題不解,眷村文化園區,可能在幾年後,即將成為另一個歷史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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