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劃前已有計畫
桃園市土地面積約12.2萬公頃,根據桃園市地政局統計,已登錄土地11.8萬公頃,私有地7.1萬公頃,約占60%,其餘4.7萬公頃以公有為主,約占40%。這是甚麼情境呢?若以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占比30-40%為本,這是勉強及格的土地分類。
桃園市現況人口約223萬人,過去20年增加了將近60萬人,也就是每十年增加近30萬人,每年增加近3萬人,可算是台灣地區人口正成長的縣市,基於此認知,桃園市的規劃模式是否應該與人口衰退,或者人口穩定沒有成長的縣市一致?這部分誰來決定?地方政府間有可能建立共識嗎?比如說,台北市與新北市對於人口外流到桃園市的現象,應該表示意見嗎?
其次,桃園市都市計畫區共有33處,合計面積3.22萬公頃,這其中都市發展用地1.44萬公頃,約佔45%,其餘55%,約1.77萬公頃為非都市發展用地。都市計畫區住宅區4892公頃,工業區2996公頃,公共設施用地5487公頃。非都土地8.66萬公頃,特農區與一般農各28325公頃及8574公頃,合計占約42%強,其次森林區與山保區各21755公頃及19279公頃,合計47%強。然而這其中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各34059及27533公頃,占比高達71%,如果農業土地無法有效發展,僅剩的29%土地夠用嗎? 海域區11.3萬公頃是誰訂的?這個範圍有否挑戰空間?如何稼接到陸域,或者如何與陸域公共設施與公共建設銜接,例如海岸利用、離岸風力發電等設施的運送、維修補給等。
國土計劃草案2019
根據2019年5月草案,國土保育區劃了2.79萬公頃,海洋資源區11萬公頃,農業發展區4.78萬公頃,城鄉發展區4.13公頃,分別占比12%,48%,21%及18%,意義為何?細分區真的能凸顯甚麼嗎?
更難理解的數據還有: 非都交通用地2548公頃,其中公有2211公頃,約佔87%,私有約325公頃。水利用地則令人驚訝,4915公頃中,公有地只有896公頃,其餘3905公頃為私有地,這是甚麼現象,如果要做交通與水利用地,這些私有地如何在國土計劃框架下,轉化為公共財呢?或者如何廢止,還地於民,或變更為其他分區用地?
這次的草案設定未來17年(2036年)計畫人口為250萬人,這是戶籍人口的延伸,只是這樣的未來數據卻與現況無法有效連結,33處都市計畫區的計畫人口約182萬人,外加核定未發布的航空城18萬人口,單單過去幾十年,桃園市政府已經核發200萬計畫人口發展量,這是發展權與財產權結合的作品,外加非都市現有約60萬人,兩者加起來已經\260萬人,所謂的未來人口250萬人顯然已經低於現況,如此一來,成長管理、水電設施等儲備,甚至產業用地政策等必須處於停滯狀態,才能滿足人口趨緩的未來。
國土計劃是規劃新藍圖,還是轉換既有包袱?
有人期待,國土計劃是新規劃,藉此將桃園全市納入一個單一計畫,找出適合發展的區位,訂定適合發展的項目,問題是,可能嗎?如果我們連基本的既有計畫調整機制都沒辦法建立,何來未來空間發展藍圖、發展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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