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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可以促成組織運作順利,達成組織設定的目標。但是對國家因為特定目的而設立的法人,設定KPI之際,如果還加上財務自給率,是否會倒果為因,失去成立的意義?

評鑑當然會有不同指標,包括年度工作表現,願景達成,財務自給及資產管理績效等,只是當評鑑結果不理想之際,評鑑單位如何解讀這種結果呢?廢掉該機構,換人,還是加碼補助?

三者會導致不同結果。

第一,因為做不好,所以裁撤,降低日後損失,這是停損點。

第二,換掉執行團隊,換人做做看,如此一來,曠日廢時,制度性智慧累積又要重新開始,假設議題很重要急迫,換人將導致組織失能,得不償失。

第三,加碼補助,因為議題很重要,且市場明顯失靈,評鑑不佳代表工作真的很難,透過加碼肯定工作的重要性。

其次,組織設立之初,除了日常業務外,如何扣住中長期目標?這是最難的工作。如果可以將五年目標白話寫出,或者精簡呈現,不管外界還是內部員工,可能比較容易理解奮鬥的方向與目標,這是很多組織再設定工作計畫很容易忽略的地方。

政府失靈,常常來自官僚與繁文縟節的限制,市場失靈,主要來自無利可圖。兩者失靈的前提下,國家級法人有其特殊之處,如果能夠賦予足夠的特權與工具,在特定時段委以特殊任務,有時候可以達成出奇的成果,這是令人期待之處。

反之,法人機構常常在經費預算不連續的困境下,陷入經營慘境,加上人才培訓不易,短期內能夠吸引的TALENT可能有限,這是國家級法人設立需要注意之處,操之過急反而會一事無成。看看FORD基金會在1960年代的轉型,透過投資型補助與全國各地人才及組織建立的穩定關係,使其在1980年代可以直接串連借入資金融通、都市更新、住宅興建等業務,成效令人羨慕。

nonprofit不是不賺錢,只是不以賺錢為主要目的,這是法人經營管理需要注意之處。私人能做的,盡量迴避,私人做不到的,努力爭取公共資源挹注,使其可行、可為、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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