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有條合作街,公路局編號台中82號,這是一條被用了幾十年的既成巷道,沒有徵收,也沒有改變成他用的方案。合作國小到中山路近700公尺,有些12公尺寬,有些6公尺寬,屬於住宅區,並非都市計畫道路。
這樣的歷史共業,新通過的行政訴訟法能夠幫忙解套嗎?
一個計劃區內,有人想改變現況,有人不想,這是價值選擇,也是政策取捨。司法部門如何介入?
合作街案例
豐原合作街位於豐原區西南側,豐原大道之外,連結台三線與西勢路,全長超過600公尺,沿線路寬不等,介於5.5到8.5公尺,目前土地分區為住宅區,並非計畫道路。然合作街係政府於1973年整地開闢完成,兩側建物也因應道路完工分年興建,經查範圍內共有191筆土地,屬於法定空地27筆,屬於退縮地47筆,屬於法定騎樓2筆,有房屋但無建照86筆,屬於現有巷道29筆。
假設將其劃設為廣場兼道路,徵收費用約1.2億元上下。
〔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豐原區合作街六十多名地主四十年來未拿到用地徵收補償費,卻被公告為道路用地,近年發現此事,連署向監察院陳情,都發局建議地主透過在豐原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中提案為陳年老案解套。
公告屬道路用地 被認定既成巷道
劉姓地主等六十多人向市議員謝志忠陳情,六十二年當時的台中縣政府,將合作國小、合作街、大明路、西勢路、互助街、成功路一併公告為公共設施用地,除了合作街地主之外,其他地主都拿到補償費。
當時國家財政比較困難,地主們看到合作街道路開闢好,卻沒通知領錢,詢問當時的公所,得到一堆推辭理由。去年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調查出,在都市計畫公告中,合作街屬於中八十二線道路用地,七十二年間卻被認定為既成巷道,與公告事實不符。
地主們氣憤地說,土地分割、核定公告,政府都沒有通知,監察院初步調查結果出來,豐原區公所跟市府都發局還是互踢皮球,沒有辦法給他們一個合理的交代。
謝志忠指出,合作街這個案子拖很久了,牽涉到老百姓權利很大,希望先透過行政程序解決,如果真的沒辦法再透過法律訴訟。
都發局建議 都計檢討時提案解套
都發局表示,縣市合併前,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由公所做,今年將進行第三次通盤檢討,合作街合作國小到中山路近七百公尺,有些六公尺寬,有些十二公尺寬,現在屬於住宅區,不是都市計畫的公共設施用地,不知過去為何沒納入,此案還是得透過通盤檢討變更為道路用地,這樣建設局才能辦理用地取得手續,才可能領到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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