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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快七年,利用三十多公頃縣有閒置土地(樹木銀行),委託民間企業在此打造一處台七丙線高端休閒養生遊憩區,這是付費專區,區內將有超過四百間高級住宿設施,地熱休閒樂園,但是其本質卻是河灘地。

既然是地區市場缺乏的產品,為什麼要利用公有地呢?既然利用了公有地,為什麼要全區收費?合理的方式應該是部分免費、部分收費才對,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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