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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光電產業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土地從那裏來?除了私人一兩公頃農地釋出外,大面積國公有土地顯然是各方覬覦目標。
政府失靈: 如果大面積國公有土地釋出只求效益,求快,土地標租前沒有內部審核作業,貿然將國公有土地拿出來與業者簽約,這是否可能出現政府失靈呢?假如大面積土地剛好位於敏感地,長期低度利用,拿出來標租可以增加政府稅收,政府相關單位是否會因此貿然為之,導致敏感地受到不當使用威脅。
市場失靈: 假設你是光電產業投資商,試問,你是獨資還是從銀行搬錢?如果你是獨資,你會因為政府釋出土地而貿然投資嗎?一般投資本來就應該有內部管控機制,包括合理區位選址與基地評估作業等,你會因為是政府釋出的土地而躁進投資嗎?如果你是金融機構,光電商上門借錢融資,你會有甚麼把關機制?你會輕易承諾嗎?
這兩個問題很有趣,值得光電產業政策高層及執行單位深入探討,國公有土地釋出的把關程序,真的不可少,否則會導致很多無效投資與有害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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