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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is lacking today in planning theory is an understanding of relations of power, an understanding of Realrationalität as opposed to ideal rationality, an understanding of actual as opposed to ideal processes of communication, and attention to details that make or break plans and programs during implementation…Such ‘analytics’ would be based on genealogies, historiographies, and narratologies of actual planning in particular context’’ (Flyvbjerg 1996, p. 20)

 

「這個都市計畫是誰做的?」

一個簡短卻令人難以回答的問題;不僅難以回答,甚至可能需要一套嚴謹的研究方法,才能逐漸抽絲剝繭地回答這個具有多面向意涵的問題。探索這個問題,對規劃學者而言可說是一項偉大的研究工程(grand research project)。

一個暗喻的問題 (a metaphoric question)

空間規劃是一個未來導向的實踐(future-oriented practice)。它最主要的功能在於提供一套實質的、程序性的架構與原則來引導各部門發展(如經濟、交通、土地、環境、社會等)及公共設施之區位與品質。由於空間規劃所需處理問題的複雜性,任何對規劃稍有概念的人,都知道在經費及時間的限制下,任何一個都市計畫皆須仰賴一群專業規劃者的團隊合作才得以完成。然而,一個從無到有的計畫,其涉及的規劃過程大略可分成三個主要面向(dimensions:

  • 計畫制訂(plan-making):規劃者(團隊)的提案與建議;
  • 計畫審議(formal decision-making):都市計畫委員、民選首長、議會代表、及政府相關承辦人員的政策決定
  • 計畫執行(implementation):計畫執行單位、居民、公司企業、土地開發傷及建商等之行動。

無論是「計畫制訂」、「計畫審議」、或是「計畫執行」面向,皆會對計畫最終的結果產生相當程度之影響。在規劃過程所牽扯的眾多相關作用者中(actors),規劃者(團隊)充其量只能被視為某一特定都市計畫成果「作者群」的重要成員。

對我而言,「這個都市計畫是誰做的?」是一個暗喻的研究問題,而此問題牽扯出的意涵是對現實規劃中(planning practice in reality)的多面向探索。這樣的探索相信對於本土規劃理論的建構上具有相當的意義。

  • 脈絡面向(contextual dimension):某特定都市計畫是在什麼樣的脈絡所產生(計畫緣起與發生)? 而這樣的脈絡對規劃過程及計畫的內容與實施上又造成什麼樣的影響與衝擊?
  • 權力面向(power dimension):在60年代我們學會說「所有的規劃都是政治」—因為規劃的結果決定了誰在什麼時間、地點,透過何種方式得到了些什麼利益、傷害、或衝擊(planning decides who get what, when, where and how.。而在現實世界的權力關係呈現的是一種不對稱的現象,某些特定的個人或團體在規劃過程當中總是具有特殊的優勢能夠將她們的偏好、價值與期望反應在規劃成果上。而「都市計畫作者論」從權力面向的角度涵蓋了幾個重要的問題值得規劃從業者對於現在及過去的規劃實踐加以反思:
  1. 誰參與了規劃?為什麼是這些人參與而非其他人?
  2. 規劃過程中相關作用者之間的關係為何?
  3. 參與規劃人或團體其價值觀、論述、對規劃的看法及期望為何?
  4. 計畫內容中呈現哪些論述(discourses)及團體或個人的意見?為什麼?
  5. 規劃過程中的權力關係為何?而這些權力關係又如何展現在計畫成果裡?
  6. 參與規劃過程中的相關作用者透過何種策略去展現進而實現其意志?
  • 制度面向institutional dimension):
  1. 在現有的制度環境下,規劃者、地方首長、各級都市計畫審查委員會、民眾、及各不同的地方及利益團體中在整個計畫過程中扮演何種角色?
  2. 現有的制度是否有意無意的排擠了社會中弱勢團體參與規劃的機會?
  3. 規劃單位及審查單位之間的關係是處於平等還是階層式關係?規劃單位對於計畫審查單位的意見及要求是否應言聽計從?
  4. 現有的制度是否提供了能讓相關作用者進行理性論述的機制及空間?
  • 規劃專業面向:老師您在文中雖提及著作權、編輯權與所有權的觀念,但是與都市計畫之間的連結對我而言仍不是非常清楚,我猜想或許是您對於台灣在規劃、計畫審議、及計畫施行權責劃分不清、定位不明的質疑。對於計畫所有權的觀點,或許可能是個錯誤的命題;也或許是因為我到現在還是不瞭解強調計畫所有權的用意為何?計畫所有權的概念是否有助於提升現有規劃實踐的品質?但是從您所提的權利觀點,倒是引發了我對於「義務」(accountability)方面的思考。廣義而言,無論是計畫的制訂者、審議人員或計畫修訂者,都必須為他們所服務的廣大民眾負責;狹義而言,計畫著作權、編輯權則是立基於規劃及政策制訂的專業訓練及素養。對於著作權及編輯權的反向討論正可以讓規劃者及審議者重新思考到底他們是憑藉著什麼樣的專業在進行計畫的制訂及審議;而這些所謂專業的規劃及計畫審查人員又應如何定位自己?例如,計畫審查者應該視自己為「仲裁者」、「防弊者」、或是「計畫品質把關者」?

權利→義務→專業技能及倫理的反思→專業訓練養成及教育內容檢討

Other comment

  • 這個問題作為都市規劃史及規劃理論的討論題綱,我想是再適合不過,誠如我在回應文開始摘錄Flyvbjerg文章的段落,目前規劃理論中最缺乏的就是對於規劃過程中權力結構關係、規劃理性、及規劃論述內容的瞭解;而這樣的探索可以藉由系譜學、歷史圖像學、及敘述學對某一特定脈絡下的真實規劃案例進行詳細的研究分析。儘管Forester在他1999年的一篇文章裡呼籲大家超越對權力黑暗面的探討,進而去扭轉已「被扭曲的溝通(distorted communication)」;然而在台灣規劃界普遍對於溝通環境及資訊是如何被扭曲缺乏深刻瞭解的情況下,這樣的探討對於台灣本土規劃理論的建構上確實有其存在的必要與價值。畢竟:

A theory of planning that does not engage with power in its varied manifestations, expressions, and effects may do little to disrupt the practices of the already powerful, and thus may retain and entrench relations of dominance and embedded power.

  • 「這個都市的計畫是誰做的?」這個問題或許可以改為:「這個都市從過去到現在曾經有制訂過哪些計畫?實施了多少計畫?對這個都市的發展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

畢竟一個都市所呈現的面貌,不必然是計畫的結果,許多早期的聚落初期幾乎都是在無計畫導引的情況下所發展起來的,到底是計畫主導都市的發展還是計畫順應著既定的都市發展其實都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 在圖一的計畫權利束概念圖中,我對於規劃權及執行權被放置再公部門之下的安排有所保留,因為一個計畫的規劃及執行上,公部門表面上雖然居於「主導」的地位,但是還涉及了許多非政府的個人及團體的參與。也許需等待老師您對各項計畫權提供定義才能進一步加以討論。
  • 我個人很喜歡這個題目,這個題目所體現的是一個規劃學者對於規劃專業的疑惑,以及對於規劃實踐的反思;這個題目也提供了一個思考如何建構台灣本土規劃論述的平台與機會,進而去思考都市計畫這個西方的產物在台灣這個地方所呈現出來的面貌,或許在這個研究做完之後,我們可以來探討是否台灣存在獨有的規劃文化,甚至在台灣國內就有不同的規劃文化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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