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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2009年

2009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來襲,為台灣中南部山區帶來了兩千多毫米的雨量,阿里山地區24、48及72小時累積雨量分別為1,623.5毫米、2,361毫米及2,854毫米,為台灣歷年之冠。

由於山區地質脆弱與地形陡峭,加上堆積於河床的砂石,阻礙惡水之宣洩,罕見的山崩、堰塞湖潰堤等現象驟然發生,釀成了台灣中南部嚴重的災情,造成699人死亡或失蹤,1,764棟房屋毀損;河川流域淹水總面積約13,304公頃,排水洪災總淹水面積約達83,220公頃;淹水50cm以上戶數共140,424戶;經濟損失約1998.3億元。政府第一時間搶救,出動國軍54萬5,196人次,警義消99萬3,147人次,調度直升機5,958架次,救出災民53,442人,運送物資503,953噸,清運土石垃圾329,608噸,消毒面積8,212萬平方公尺。

災後重建經費方面,立法院2009年11月10日三讀通過預算1,165.08億元,另於特別預算通過前,行政院依據「災害防救法」先行移緩濟急計220.38億元,總計重建經費1,385.46億元。民間善款方面,截至2011年9月10日,計有政府單位24個,實募金額115億368萬餘元,民間單位56個,實募金額136億6,146萬餘元,合計251億6,515萬餘元。

永久屋不是家?

晚上民視異言堂有一專題報導: 在永久屋想家,報導指出,2009年莫拉克風災後,全台各地陸續興建完成約46處永久屋、估計超過3,400戶,這些永久屋在災後沒多久就陸續完工,一萬多名居民進住前有附加不少條件,其中包括要放棄原來的住家,理由其實很單純,這些受災區已經不適合居住,永久屋變成強制遷村代名詞。

事情被想得太簡單了,導致10年下來,一堆原先根本沒有預期的問題,陸續產生,導致2020年10月在屏東發生令人遺憾的自焚事件:

莫拉克風災後,屏東縣興建1320幢永久屋,部落居民因生計、居住空間增加等需求,永久屋出現愈來愈多違建情況,縣府預計10月15、16日對違建情況嚴重的2戶強制拆除,違建戶揚言不惜流血衝突 。

原住民立委及屏東縣政府出面表示:

伍麗華說,永久屋的居民希望有自主產業,發現永久屋礙於法規限制無法合法辦理民宿,縣府積極解決,向交通部觀光局、內政部營建署溝通,永久屋民宿在去年合法化;當年集體遷村,許多沒有分配到永久屋的族人,承受長年與親人分離痛苦,也著手「修訂永久屋自治條例」,上月在議會三讀通過,讓永久屋基地的備災用地,開放族人自費興建住宅。

伍麗華說,永久屋去年發現被法院法拍賣給非災民,縣府透過提告請求拆屋還地成功阻止,也將問題向中央反映,今年內政部營建署修訂災防法,明定永久屋不得成為法拍標的物;昨陳抗帶領人當年帶領族人打國賠案後敗訴,面對龐大訴訟費用,她協助募款,避免族人面對再度的傷害。

永久屋因生活空間不足產生違建,伍麗華說,也正研擬「永久屋開發計畫」,朝向「提高建蔽率及容積率」來解決永久屋違建的問題。她到立法院後,她向原民會反映永久屋年久失修,在前瞻二期預算也編列經費,提供族人整修,「面對問題,想方設法來解決才是正辦」。

伍麗華說,這次陳抗起因永久屋「個案」,有侵占國有地事實,違建量體巨大,有公共安全之虞,經檢舉、糾正多次,屋主簽下自行拆除切結書,卻發生帶領族人陳抗,引發族人意外事件「深表遺憾也無法認同」。

屏東縣府強調,依永久屋基地違建拆除計畫規定,凡「以公共設施用地違章影響公共安全者」優先拆除,其次住宅用地違章興建密閉空間違章建築物3層樓以上者,違建戶李金龍身為霧臺鄉代,應清楚法令規定與拆除的優先順序,實不該為自身利益,心存僥倖。

怎麼解讀、下一步?

當有機碰到無機,這應該是問題的根源。有機的災民背景被放到無機的永久屋條件說,問題於是一籮筐。

當災民從一個又一個有機社區被遷到永久屋安置時,我們應該清楚知道,永久屋只有房子,沒有農業腹地,原來依靠土地維生的族群,即使有了居住房舍,民生經濟問題還是無解,除非被遷村者可以藉此轉業,否則解決了居住問題後,民生問題還是會將個體戶打回原點。

永久屋社區的公共設施用地及空餘地如果有產業價值,誰可以借用,轉用呢?這是另一個難題,公共設施用地本來應為大眾使用,只是有些人看到觀光、商業機會,進行非法占用行為,看似可惡,但是從結果論,可能因此引發了商機,帶動地方發展。在此情境下,只看到非法占用、強制取締,沒看到背後需求及市場力量,其實有點可惜。從有機的觀點,黑貓白貓理論難道不能適用嗎?

其次,永久屋設計求快,也因此居住空間通常小於20坪,隨著個人家庭人口增長,既有房舍被有機地增加空間,看似正常,卻因為沒有事先預期,導致增建的空間自然成為違建,徒增管理困擾。解決之道除了放寬建蔽容積外,顯然還有更好的方式,包括獎勵基地整併使用、預留發展空間等。

產權移轉是另一個難題,永久屋是設定地上權的私人財產,土地是國有,房舍是私有,但是有設定移轉條件,當初設定條件的出發點很好,希望維持永久屋被災民有效使用,只是個人情況太多元,發展方向也有異,將所有人裝在同一個框架顯然過於理想,導致法拍、不當移轉、出租等現象層出不窮。怎麼辦?太多的規則等於沒有規則,最好的方式當然是簡單化,將永久屋改為一般商品,多些獎勵、少些罰則,應該會比現況好很多。

小結

在永久屋想家,這是很矛盾的用語,既然是永久屋,就應該具備家的功能,就應該被允許成為永久的家。原來的家,即使安全無虞,也應該要成為別人的家,這才是公平的交易原則。

屏東霧台禮納里部落

這裡是魯凱與排灣共居的永久屋部落,從空中看,似人間仙境,但是回到地面現實,族人如何在此生存發展絕非想像中的完美。兩期483戶永久屋在2010年12月25日就完工啟用,社區面積1.6公頃,負責建造單位是世界展望會。安住居民來自魯凱族與排灣族的霧台鄉好茶村、瑪家鄉瑪家村、三地門鄉大社村的居民,最主要的特色是3個部落內有9座教堂。

進到好茶部落魯凱族的屋子內,有一項特殊規定,必須脫掉鞋子,赤腳踏上石板地,他們自稱為「脫鞋子的部落」。 

禮納里部落抗議拆違建長老引火命危- Yahoo奇摩房地產

☆空拍屏東禮納里好茶部落@ allenの生活日記:: 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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