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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努力、徒勞無功?

1994年「潭子新興新社區特定區計畫」草案出爐,規劃總面積約 83.29 公頃,計畫人口2萬人,預計提供無住屋者、中低收入戶與重大工程建設拆遷戶居住 。一個看似充滿理想性的計畫走了四年的時間,最後無疾而終。發生甚麼事了?這是草嶺特定區計畫的翻版嗎?還是東海大學城計畫(大肚山鄉街計畫)的難兄難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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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原則:

1. 公、私有地應一併納入計畫範圍內,以區段徵收方式進行開發。
2. 配合鄰近現有或計畫之交通網路,規劃區內之聯外道路系統。
3. 配置之公共設施面積以計畫區面積百分之四十為原則。
4. 規劃為供居住為主之中高密度社區。
 
住商分區畫設了49公頃,公共設施用地34公頃(41%),兩間文小用地,外加一處國中用地,看起來是一處擁有兩個鄰里單元的新社區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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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呢? 計畫撤銷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428次會議紀錄(1998年1月20日),第 二 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潭子新興新社區特定區計畫案

說明:

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八六府建四字第一五九八七六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二條、第十六條。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    議:按台灣省政府函請撤銷「台中縣潭子新興新社區開發計畫」案,業經本部會商相關機關後報奉 行政院八十六年十二月八日台八十六內四八二一二號函核示「同意照辦,並請督促台灣省政府妥為處理取消本新社區特定區計畫有關後續工作事宜。」在案,故本新訂特定區計畫案報請核定乙節,應予免議,其土地應依規定恢復為原非都市土地之編定,並請該府確實依照上開行政院函示「妥為處理取消本新社區特定區計畫有關後續工作事宜」辦理。

發生甚麼事了?

一個新訂都市計畫怎麼走了幾年後,遭到撤銷,回到原點,這是921大地震前的台中縣,同時期的東海別墅都市計畫也走到撤銷的命運。1990年代的台灣省政府與台中縣政府想甚麼?他們對台中及潭子的想法是甚麼?將非都土地納入都市計畫怎麼會走的這麼辛苦?
 
計畫帶來改變,也衝擊現況,1990年代的台中縣政府是誰在主導地方發展?潭子區的非都土地轉軌都市計畫區怎麼會走得如此不順,區內明明有大面積台糖公有地,照理說,公共設施用地劃設問題應該不大,莫非是區段徵收開發方式的爭議,導致計畫無疾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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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興產業園區,2017年3月30日

聚興產業園區?另一個歷史名詞嗎?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總部位在非都土地,合理嗎?

潭子聚興產業園區位在台中市潭子區,總面積14.76公頃,土地權96%(14.17公頃)屬台糖公司,土地分區為特定農業區。2014年取得農委會用地變更原則同意,2015年通過台中市環評。園區將引入機械設備、金屬製品製造業等產業,但排除高污染高耗水類別。100%土地用於吸納未登記的農地工廠(含取得臨時工廠登記者)。

台中市政府經發局副局長李逸安表示,台中市已經喊出了區域計畫實施五年內,未登記工廠不接受輔導搬遷者將強制拆除,提供產業用地是清理農地工廠政策一環。區委會考量本案符合台中市未來整體發展的規劃,且該塊農地鄰近交流道,未被列在應保留範圍,加上具積極處理農地工廠的示範作用等三大理由,最後予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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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子區能做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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