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究生想挑戰性產業專區的研究,專區兩個字聽起來就很空間,感覺上,好像在性產業專區裡面,非法可以變合法,因為合法,所以性產業可以更健康,更具娛樂效果。
是嗎?性慾的滿足真的是一個空間議題嗎?一個本來應該在臥室、在私密空間進行的活動,真的可以透過專區的設置,皆大歡喜嗎?
甚麼是專區?
科學園區應該是其一。在科學園區裡面,約一半的土地被各類高科技廠商拿來興建廠房與研發中心,據以營利茁壯。另外一半的土地則用來興建寬廣的道路、服務中心、停車場、加油站、綠地公園、汙水下水道與汙水處理廠、水電支援設施,甚至還有實驗中小學、住宅與商業活動區,據以支撐進出園區的工作者需求,吸引投資者的進駐。
科學園區用地規模多大呢?少說也要幾百公頃。以新竹科學園區為例,686公頃,每年產值超過一兆元,580家廠商進駐,15萬名員工在此進出。
性產業專區呢?一半土地拿來蓋性交易娛樂空間,另一半要做甚麼?寬廣的道路,還是私密性高的道路?公園綠地,還是花園廣場?然後呢?
性產業專區面積規模有沒有門檻值?一公頃,還是一百公頃?
美國拉斯維加斯這座城市,可以類比為大型性產業專區嗎?這是可以模仿的對象嗎?這個從沙漠堆裡起造的都市,有旅館,賭場,各式娛樂設施,更重要的,有滿足性慾望的各種空間,既公開、又隱密。
或者,軍中特約茶室,俗稱831,1950年代至1990年代由國防部在臺灣本島與離島金門馬祖軍營以契約方式設立以滿足軍人性需要的場所,這種制度,在1980年代後逐步關閉,直到1992年才被軍方完全取消,絕跡於臺灣。
工業區土地變更
工業區是都市計畫區內三大類型分區之一,其設置的用意在於提供地區投資與就業機會,促進人口的流入,帶動地方發展。
隨著都市內涵的轉變,住工商分區的比重紛紛出現質變。
本來適合工業發展的區位,例如鐵路車站周邊,逐漸受到挑戰。
怎麼辦?
個別工業區土地業者自己想辦法,想變更的自己設法變更,隔壁不想變更的,從原來使用。
尊重個體,還是打群架?
其次,工業區土地要變更成甚麼?住宅區,商業區,產業專用區,還是公共設施用地?
誰來決定?根據甚麼標準?
都市發展週期論
每個都市都一樣嗎?工業區土地一定要走入歷史,搬到邊緣區嗎?台北與台中,高雄與台南,真的會走上同樣的道路嗎?
甚麼是週期?這是宿命的代名詞,還是另有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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