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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住宅庫存數量其實只能依靠推估值,實際數量沒人知道,原因之一在於建築法50年前才勉強上路,在此之前存在的房子根本不在建築管理庫存檔案,加上數量眾多的臨時建築及未申請建築等,推估總數應該在900萬戶上下。
以此為本,台灣每年還是以至少10-20萬新增房舍充實庫存。
新房子總是被認為才是好房子,老房子應該早早走入歷史,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也因為如此,整個都市空間治理架構其實是建構在迎接新房子的基礎上,發展權、計畫人口、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等才是主流。
拆除執照呢?
有誰關心過?
關心又何用處?
這些拆除的房子有何用處?建築廢材有用嗎?
週期論
人的生命週期有生與死,過去人死了,需要空間安置,現在呢?零廢棄。
建築也有生命週期,我們真的需要一直蓋房子嗎?房子拆了,真的不能重複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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