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是新店捷運場站區,涉及250歲水圳路的存留。
十四張為早期先民胼手胝足開闢灌溉良田千 畝,成為北部生產米糧的重要地區。期間,隨 著世代的變遷,留下了許多富有歷史價值的古 蹟,老樹及歷史建築,充滿滿滿的歷史痕跡及 與當地人文親切互動的記憶。現況是劉氏三棟 老厝的"異地"保留;陳家的月記居老宅,雖遭 拆除,劃為公園用地,但承載家族記憶的老芒 果樹仍留在原地。
怎麼辦?
問題一,幾年前劃設開發捷運機廠用地的時候,有否類似的討論?2008年個案變更時,大家有注意到農業區與農業聚落改變的情勢已經來臨?還是蒙在鼓裡?
問題二,這次單元B引發的爭議,真的是歷史文化保存之爭,屬於後見之明,還是另有他意?
問題三,透過一個個案變更去增加文中小用地,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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