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眷村?簡單地說,這是戰後分布台灣各地、臨時搭建的軍眷生活區,臨時,因為軍人還要忙著反攻大陸、殺朱拔毛,台灣只是復興基地,並非新故鄉。
籬笆內的住民來自中國各省分,各類軍種,根據非正式統計,眷村建物應該在十萬戶上下,實際數目真的有人知道嗎?
隨著反攻大陸無望、臨時建築不敷使用、加上台灣都市化程度加劇,原本相對封閉的眷村社區在1970年代末期開始進入修建、改建期。
籬笆內土地多數是公有地,建築物則分屬不同興辦單位所有,住戶只有使用權,外加被默許的增建,甚至改建。
幾十年下來,幾百處眷村各自擁有不同的風貌,有機變形、充滿活力。
只是,軍人老了,後代子孫長大了,原本的眷村空間根本不敷使用,怎麼辦?
照理說,應該回歸個別住戶,兄弟登山,本來就要各自努力。
實務上,政府在1996年通過眷村改建條例,進一步由國家介入老舊眷村改建與新住宅分配,問題變得更複雜了。
既然有改建,代表原住戶的居住機會必須被強迫移轉他地,有拆,才有建。
拆了,才有新的。這時候,眷村保存聲音開始出現。
2009年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通過,老舊眷村文化保存正式出現,經過一輪又一輪的篩選,13處代表性眷村被選定為保存標的。
事情本來可以這麼單純,眷村保存,活化再利用。
結果又多了一個名詞: 眷村文化資產。
清水眷村保存 VS 眷村文化資產保存
清水信義新村本來透過都市計畫手段畫設為眷村文化專用區,以6.23公頃專用區方式作為保存在利用手段,這是2016年通過的都市計畫,台中市政府與國防部還立下契約書,各有所圖。
結果,台中市政府為了規避,或者說為了促進清水眷村文化園區的再利用,竟然在2019年底將其指定為聚落建築群,登錄範圍6.6公頃。
這下子好了,日本時代建設、戰後國民政府沿用的房舍,不但要修復保存,更要遵守自己訂的聚落建築保存原則進行修復再利用。
初步估算,後續文資修復作業經費至少六億元起跳,目前區內建物大概84棟,等於每一棟房舍修繕費用超過700萬元。
將80多年前臨時搭建的日本第六燃料廠宿舍及戰後眷村房舍整建為永久性空間,這是文化保存?這是文資的本質?還是早已偏離了主題。
試問,加了文化資產身分,眷村空間的保存與再利用,就會高人一等嗎?就可以規避地底下的中社遺址規範嗎?
這是誰想出的點子?文化資產身分與文化資產保存真的是清水眷村保存最佳路徑嗎?
為什麼不乾脆將僅存的眷村納入港區藝術中心,擴大藝術中心的園區範圍,使其成為重要附屬設施,而非獨立運作的眷村聚落建築群。
一個有港區藝術中心、有遺址、有眷村文化的地區,硬將三者拆離,各自為鎮,這是台中之福嗎?這是台中海線之光嗎?
到頭來,番子園海岸文化中社遺址範圍自己訂、自己擴大(11公頃)、眷村文化園區範圍自己拉(6.25公頃),眷村聚落建築群後來居上(6.6公頃)、港區藝術中心館區畫地自限(3公頃),緊鄰的清水區公所變成路人甲,2005年改建的陽明果貿眷村國宅變成路人乙,這,這,這成何體統。
這是甚麼文化特區?這是甚麼保存?這是誰的新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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