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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景是彰化大村鄉,這是一個人口四萬人,面積約3078公頃的鄉鎮,鄉內有正新輪胎及美利達等大廠,也有積極投入農業的葡萄農。

大村有大學,大葉大學,沒有高中,只有一所國中,卻有5間小學外加一間私立愛因斯坦實驗小學,這是甚麼樣的地方情境?

蛋頭的奇想世界: 東彰道路(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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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農業區,何去何從?

2018年鄉公所與縣政府合資約500萬元,探索地方農業區土地的新去處: 科技產業園區。當時的鄉長游勝在公開場合表示:

-因為我們是特別(定)農業區,一定是鎖在農1(農業發展區第一類),農1的政策是連農舍都不能蓋,一點水泥都不能用,農1的政策就是這樣⋯⋯所以說為了地方的需求,為了農民的權利要怎麼保障,公所才會做這個計畫去評估。

我們在四年前就一直在做國土計畫案,國土計畫案也做好了交給縣政府做參考⋯⋯今天如果國土計畫案如果可以依照地方的需求去爭取,如果可以納入城鄉發展區,在2020年有辦法納入城鄉發展區,我們就不用什麼計畫了。以後就依照城鄉發展的計畫去執行,在2021年執行⋯⋯城鄉發展區如果沒辦法納入,希望縣政府能夠將這些土地,解編當作一般農業區⋯⋯如果前面兩條路都走不通,就針對說地方的需求跟產業需求來做一個規劃,所以今天才會跑出這個科技園區。

大村科技產業園區草案: 283公頃特定農業區 (262公頃產業發展園區)

儘管在彰化縣的國土計畫草案中大村鄉僅被列為「未來產業發展儲備用地」,特農的解編也不如預期,然而土地開發在投資客入場後早就煞不住車。關於土地的收購鄉裡早已傳得火熱:「現在有20幾甲的農地都被買走了」積極參與自救會、年近70仍在種田的陳阿嬤說。

鄉公所推動大村科技產業園區的動作頻頻,地主以及葡萄農的擔憂也跟著躁動。離開竹科回大村種植葡萄十年的陳正恩說:「大村鄉種植葡萄的環境得天獨厚,讓葡萄長得特別好。」適當的溫度以及八堡圳帶來濁水溪的土壤,讓彰化成為台灣鮮食葡萄的最大產區,尤以大村及溪湖種植最為集中。

「農作物生長在工業區旁邊就是會受影響,工業區旁種植的農產也會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意願,政府不是應該保護優良的農地嗎?」雖然種植的田區不在徵收範圍,但眼看著回鄉耕種十年的成果即將毀於一旦,陳正恩對於未來的生計仍憂心忡忡。

大村產業園區位置圖,283公頃的開發的區域大部分皆為「特定農業區」(製圖:陳泉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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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村的重心在那裏?何去何從?

大村都市計畫遲至1989年才發布實施,1998年第一次通盤檢討,面積約315.91公頃,計畫人口1.15萬人,使用分區284公頃,其中農業區就佔了73%,230公頃,都市發展用地84公頃,其中住宅區41公頃,分布在七大聚落,商業區3.8公頃,工業區4.4公頃,公共設施用地31.89公頃,道路就佔了25.94公頃,其他公設用地只有近6公頃,包括大村國小2.17公頃、機關用地1公頃,所剩無幾。3處公園加起來0.84公頃,至今沒有開闢。

大村火車站在那裏?抱歉,不在都市計畫區。1934年啟用,因搭乘人數太少,停用多年後,又於2006年再次在新站啟用,每天使用人數約千人。火車站原本是一個地方的重心,大村為什麼是例外呢?當地人想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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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都市計劃可以做為四萬人口的大村鄉重心嗎?一個315公頃都市計畫區卻內230公頃農業區包住,這是甚麼規劃邏輯?

進行中的283公頃科技產業園區是畫大餅,還是地方尋求非農業出路的反撲?

然而,回鄉種葡萄十年的陳正恩表示,

大村優良農田的消逝正在倒數,然而諷刺的是,彰化縣國土計畫法在空間發展構想的章節寫道:「大村鄉利用優良之果菜農業基礎,推動農業轉型,輔導觀光果園、農場結合農業科技運用以發展優勢農業生產。」彰化葡萄一年產值接近30億元,在鄉公所工業發展的大旗下儼然隱形。國土計畫的內容與現實已然脫節,理應整合土地使用與政策方向的國土計畫,卻成為撕裂大村這塊土地的元兇。

美利達一年營收三百多億元,正新輪胎一年營收上千億元,大葉大學學生數正在快速萎縮中,從上萬人降到六千人,這些數字如何比較?如何解讀?

大村區可能透過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促成功能分區調整嗎?還是只能被動接受來自中央的指令,持續讓功能分區與地方發展方向呈現平行線。農業發展地區是否等於優良農田、農業專區?農一二三之外的農四功能分區是否足以涵蓋農村聚落的生活與產業需求?

看起來,功能分區種類過於粗糙可能無助地區發展轉型再發展,如何在此基礎上,透過個細膩的功能次分區及配套管制措施,可能是下階段農業發展地區畫設與定案的重要工作。

彰化縣國土計畫指認鄉村地區優先發展地區包括和美、大村等11個鄉鎮市,如果可能,大村鄉應該自行發起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一方面延續既有產業園區規劃的能量,另一方面也要詳實地檢討都市計畫區及非都市土地之間的關係,並且就發展現況(違規使用等)、潛在土地需求及地方產業發展方向進行具備公共參與的規劃程序,面對問題、回應需求、民眾參與,這是四萬人口大鎮應有的作為,三隻劍缺一不可。同理推之,彰化縣農地何去何從,除了中央政策、縣政府意見外,鄉鎮市公所是否遵從指示,或者據理力爭,目前還有變數。

內政部營建署2021年表示,國土功能分區將土地劃分為「國土保育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以及城鄉發展地區」。與農業發展有關為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第二類的農牧及養殖用地,以及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第五類,以上稱為宜維護農地面積,經各縣市盤點後,全國約有81萬公頃。

臺南市劃出宜維護農地面積93,000公頃,占全國12%居冠,其次為雲林縣80,146公頃,第三為屏東縣73,466公頃,第四為嘉義縣71,286公頃,以及第五是南投縣63,000公頃,第六為彰化縣61,700公頃等。

彰化縣多年沒有進行的農地利用綜合計畫是否沿用多年前制定的各類農業專區,還是彰化縣有打算積極回應農業及產業用地需求,在兩者間找到平衡點? 大村鄉應該打頭陣試看看!

10公里東彰道路北段來了,八卦山麓即將出現明顯變化,原本的阡陌良田與交織的農地工廠,真的需要在地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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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村鄉與葡萄產業的連結

1955年台灣菸酒公賣局為配合原料需求及山坡地開發政策於大村鄉成立示範園區。為期10年奠定了台灣葡萄產業的基礎。1963年種植金香葡萄配合公賣局釀酒需求,1965年引進巨峰葡萄農民大力栽培而出名,1968年巨峰葡萄市塲穩定,栽培成功之後帶動鄰近鄉鎮溪湖、埔心、員林等地擴大栽培創造新的農業發展。

1961年大村葡萄種植中心是美港村、過溝村、村上村、貢旗村、擺塘村,1980年延伸至南勢村、新興村等地都種植巨峰葡萄。1981年巨峰葡萄就等同大村的名號,所以才有『葡萄的故鄉大村』之美譽。

『葡萄王』之名稱由來如何?1968年種植的巨峰樹種存留50年以上,枝條茂密,枝幹粗壯,果實壘壘,果農命名為『葡萄王』之名。如今三棵中有二棵乾枯了,僅剩一棵,但地主已將農地轉賣,未來變數不可預期,只期待葡萄王能穩如泰山安然無恙。

臺灣以鮮食葡萄為主,主要品種為「巨峰」(Kyoho),栽種於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及彰化縣等地。 依農業統計年報顯示,2020年栽培面積約2,300餘公頃,產量將近7萬公噸,產值69.3億元,惟仍自國外進口將近3萬公噸,金額達23.5億元,可見葡萄為廣受臺灣消費者喜愛的水果,而進口品種也多為無籽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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