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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8日中科二期擴廠環評過關新聞

中科台中園區二期擴建案今(8)日通過環評大會審查,中科管理局長許茂新表示,將儘速送台中市政府都市計畫審查大會審查,希望趕在今年8月動工開發及同步交地,以便讓台積電(2330)2奈米廠能夠在明年底前完工投產。

中科台中園區二期擴建計畫,中科管理局原本規劃今年5月交地供台積電建2奈米新廠,不過環評及都市計畫審查作業進度未如預期。台積電共規劃兩期、四座晶圓廠,今年動工,最快2024年底前第一座2奈米製程可以投產,總投資金額8,000億至1兆元。

許茂新指出,台中園區二期擴建計畫去年3月中送件進行都市計畫審查,6月初送環評。如今環評過關,全案只剩都市計畫審查,將爭取全案在2月底前排入大會審查,接著送內政部營建署進行都審,而園區前期工程規劃設計作業已同步展開。

中科管理局指出,目前此案開發基地以台中高爾夫球場、機17用地為主,重新擬定的開發面積約89.75公頃,未來可供建廠的土地面積約50公頃,都市計畫變更完成後,將隨即展開地價查估及協議價購作業,初估總開發經費達450億元

2023/8/25 台中市新聞稿提出令人混亂的訊息

首先,都市計畫主管機關都發局這麼說:

中科管理局為因應半導體產業發展需求,選定台中園區西側的高爾夫球場及周邊土地作為擴建範圍,並於都市計畫變更審議過程中,配合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意見縮減開發範圍,陸續調整都市計畫草案內容後,今年3月13日提市都委會第138次會議審議;前次都委會考量本案將引入高耗能產業,以2021年度台中市水電用量為基期估算,擴建一期及二期兩處園區用水及用電量,預估將占台中市整年平均每日用水量約9.21%,占台中市年平均每日用電量約38.87%,恐對台中市產生排擠效應,故基於把關市民權益及整體生態環境平衡發展的立場,請中科管理局就用水、用電、交通衝擊、事業廢棄物處理、球場員工就業權益、會員球證消費權益等事項,提出完善的因應計畫與具體承諾。

都發局表示,今日(8/25)審議過程中,中科管理局提出台水、台電公司具體承諾於該擴建案開發及營運期間不排擠台中市原有用水、用電需求,並承諾督促興農公司履行協助球場員工(含桿弟)就業及維護會員球證權益的方案,且針對擴建案未來可能產生的衝擊提出具體說明,案經台中市都委會以嚴格標準審議,為確保市民權益不受影響,提出促請中科後續應單獨針對交通影響評估提出解決對策,組成交評委員會獨立審查。

都發局表示,市府後續將儘速依中科管理局修正計畫書,呈送中央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並將針對此重大開發投資建設案繼續嚴格把關,維護市民權益和城市永續宜居發展。 另有關以綠電和再生水作為替代能源的目標下,建議應一併考量城市未來碳中和的研議評估。此外,此案建築物後續應取得綠建築標章,以利降低都市熱島效應,並應將園區旁東大路拓寬納入開發且無償捐贈市府。

台中市長這麼說:

台中市長盧秀燕指出,台積電是國家乃至全球重要的產業,因此市府對這產業基本上是歡迎的;但另一方面,它是高耗水、高耗電的產業,台積電一期已在台中市設置,1年要用掉台中市電力約15%,若再設置二期,1年約要用掉台中市23%,一、二期加起來約會用掉台中38%的電;另外水的部分,一、二期加起來約會用掉台中市9%,在這種情況下,市府審核過程須考慮到如何發展,市府歡迎全球重要產業在台中,但也要考慮水電供應是否足夠,以及是否會造成排擠效應。

盧秀燕說,台中市在審查過程中,有史以來首次要求自來水公司與台電公司的權管單位經濟部須負責保證,若台積電二期落腳台中,中央一定要保證台中市的水電供應足夠,不會造成排擠,這應是經濟部或台水台電有史以來第1次收到這樣的要求,若他們同意讓台中有足夠的水電可供應,且不會造成排擠效果,便皆大歡喜。

盧秀燕指出,台中與高雄不一樣之處是台中已有台積電,高雄要新設台積電,台積電在前台中市長胡志強任內已到台中的中科一期設廠十餘年,高雄力爭是因為他沒有相關產業,台中已經有很多相關的半導體產業。

聽起來四平八穩,有何問題嗎?

1. 這是中科擴建案,並非新案,且已經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代表環境衝擊評估已經取得台中市政府認可。既然如此,交通因應計畫與對策應該由中科管理局負責,還是由地方政府協助之,雙方對話顯然沒有交集。中科科管局對園區外土地使用沒有辦法行使管轄權,如何負責?科學園區擴建當然會產生新的交通旅次,只可惜多年來台中市的交通路網並沒有積極因應對策,特五號道路開闢只做了半套,漢翔路延伸案也沒有在這次交鋒中得到雙方的確認,應有計畫道路沒有開闢,大眾運輸場站又聚集稍遠,如此一來,科管局只能選擇關閉園區自保,不是嗎?

2. 台積電到各地方投資設廠本來就會對水電,甚至排放物帶來影響,這不是新聞,重點是,地方政府決策者要做的事情是權衡利弊,而不是擴大劣勢,面對競爭,所有開發案很難有完美選項,重點是得失分析後為之,或不為之,而不是將責任丟給提案單位,市政府變成第三者,這不是負責任的態度。都市計畫變更案越過界,反覆地在水電議題交鋒,是否代表都市計畫審議可以否決環境影響評估決定,或者兩者係屬平行審議,各行其是?

3. 台中市政府並非水電主管機關(兩者分屬中央國營事業),也不是水電供應單位,既然如此,就沒有所謂用掉台中市9%水、38%電的說法,這是假設現況維持不變的假象,且無視新能源結構的創意,我們還是要問: 這是走回頭路,還是原地踏步?

4. 會員球證與員工權益涉及土地徵收事宜,都市計畫變更沒過,很難啟動正式程序,只能停留在估算數字,以估算數字作為審議標的,都市計畫的審議密度未免強人所難。

中科園區,台積電擴廠都市計畫變更圖

如何解讀?看起來很熱鬧的鬧劇,沒有實質意義,也沒有因此面對實際問題,提出更合理的配套措施,將責任丟給科管局及業者,到頭來,台中市準備不足,市民權益反而受損,令人惋惜。

台積電在中科二期園區共規畫兩期、四座晶圓廠,原訂今年底動工,最快2024年底第一座2奈米製程可以投產,總投資金額8000億至1兆元。如今都市計畫審議雖然通過,整體進程顯然已經受到影響,甚至排擠,後續投資興建計畫是否如期,中科管理局及台積電有必要公開對外說明。

民間團體反射式發言?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研究員趙慧琳指出,中科二期開發通過環評的年用電量923MW,使用25%的綠電等於承諾承諾231MW的年使用綠電(20億度),約等於2022年全國再生能源發電總量的15%;40%則換算等於承諾370MW的年使用綠電量(32.4億度),約等於2022年再生能源發電總量的24%,近乎現今台中市總用電量的10%憂心倘若現階段缺具體用電計畫,屆時接如何因應?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等環團質疑,全球半導體龍頭台積電是中科二期擴建案的的未來實質進駐廠商,目前也是台中市第一用電大户,台積電應立即站出來回應2奈米新廠用水用電爭議,不應繼續躲藏在開發單位中科管理局背後,倚賴官方在前頭代擋台中市民質疑的輿論子彈。

環團也譴責經濟部作為台灣能源轉型的督導者未盡監督責任,放任台電和台水公司雙雙護航開發單位中科管理局,且身為國營事業卻公器私用,為高耗電高耗水的中科台積電2奈米新廠用水用電開空頭支票。

此外,環團呼籲中科二期擴建開發案也應提出至少符合環評綠電承諾的具體用電計畫,按通過環評所承諾的綠電占比為開始運轉25%,2030年增為40%。

有要求,才有改善,還是有改善之外,還是要冠上一個名號,各行其是?環境影響評估現身一次,都市計畫審議又重彈訴求,試問,這是理性訴求,還是慣性作為?

後續新聞

台積電總裁魏哲家說,高雄廠捨二十八奈米改先進製程,是因半導體市況快速改變,原本迫切需求消失,加上各國政府都希望台積前往設廠也大多建置二十八奈米等特殊製程,避免供過於求而調整。建置先進製程是因台積電很缺,且高雄與台南很近可互補、有彈性。

台積電開出的二奈米設備清單目前只列新竹寶山和高雄,中科廠未列入。因二奈米和一點四奈米設備多可共用,因此寶山和高雄後續新廠可續延伸至一點四奈米,台積也向竹科管理局提出將於龍潭園區擴建計畫土地約一五八點五九公頃(158.95 HA),提供二奈米以下技術研發與量產,推斷是一點四奈米用地。

以中科二期擴建用地若於明年六月交地,台積完成首座晶圓廠也要二○二五年底,不太可能需同時在北部及中科布建二奈米製程,消息人士透露台積可能直接改為一奈米用地,相關規畫可望在中科管理局交地後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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