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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都市設計制度來自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這樣的結合老實說,有點牽強,因為各細部計畫大小不一,本應各具特色與限制條件,但是在時間及歷史共業的牽制下,都市設計實務往往在新社區細部計畫才有發揮的空間,充斥建成環境的舊市區細部計畫區則充滿挑戰。

因為制度設計使然,都市設計往往被放置在都市計畫、建築設計、景觀設計及交通評估之間,審議與關注的項目包括建築強度、建築造型、公共藝術、開放空間、景觀植栽、綠化程度、人行動線、街道家具、汽機車動線、天際線變化、屋頂綠美化等項目,與其他專業差異之處在於:都市設計是一級審,地方審議委員會通過就算數,連建築執照核准單位也要買單審議過程允許的變化與差異。如果形容都市設計制度是少見的地方治理工具,其實並不為過,也因為如此,很多專業者可以輕易地辨識台灣各地區都市設計審議作品的地區與時期特性。

台中市從1990年代開始出現都市設計審議的機制,適用地區包括原來的省政府干城細部計畫區及新市政專用區,原來的縣區並沒有太多案例可供遵循與討論。20多年下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已經通過1600個案例,多數案例集中在原市區,尤其以西屯區為最。

其次,因為已經通過上千個案例,公民社會至今尚未有系統性機會檢視這些建築作品的使用後成效,POE不應該只限於住戶與使用者,應該還要包括市民大眾。

第三,雖然是用都市設計審議的建案有各種類型,新市政中心也是呈現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的重要地區,只是我們更好奇,成形中的水湳經貿園區有否機會在文化商業區夾雜的中科路,透過都市設計制度打造出一條特殊規格與風貌的商業大街,這是令人期待的新未來。

最後,台中市也是原住民、客家文化、閩南文化、中國文化及異國文化共存的大熔爐,如何創造原住民設計元素、客家風味、東南亞文化融入設計的契機,可能也是長期浸淫於西方建築文化的醬缸需要突破之機會。

都市設計制度20年回顧與展望令人期待。都市設計審議機制如何在改良的過程中,找到都市應有的核心價值,且透過審議互動過程,傳達此類價值融入建案的可能性,不但是挑戰,也是機會之所在。如此一來,價格會更高嗎?低價格可能找到高價值嗎? 這又是另一個令人期待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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