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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在不知明原因下發布些許台灣都市計畫數據。2023/11/3

1. 已實施都市計畫地區計416處,共48萬6888公頃,占全國總面積的13.45%,較10年前增加1萬901公頃(+2.29%)。

2. 都市計畫地區種類分為「市鎮計畫」、「鄉街計畫」及「特定區計畫」3種;10年來以市鎮計畫面積增15.73%(2萬7943公頃)最多;特定區計畫面積增3.86%(9124公頃)次之;鄉街計畫面積則減42.18%(2萬6166公頃),內政部說明,係因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執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所致。

3.  六都以新北市12萬4341公頃(占25.54%)最大,台中市5萬3878公頃(占11.07%)次之,台南市5萬2616公頃(占10.81%)居第3;非六都部分,以屏東縣1萬7916公頃(占3.68%)最大,嘉義縣1萬6916公頃(占3.47%)次之。

4.  都市計畫使用區內的公共設施用地增加2,151公頃以外,過去10年以學校減少684公頃最多,機關用地減少521公頃次之,道路、人行步道增加2,392公頃最多,公園、綠地增加1,084公頃次之。

內政部3日發布統計,過去10年,都市計畫使用區內的公共設施用地以道路、人行步道增加2392公頃最多。(內政部提供)

這些數據如何解讀?

都市計畫區48萬公頃,約占台灣國土13%,這是1970年代留下的軌跡,只從10年變化看不到這個改變的時間點。

公共設施用地概況只呈現9.3萬公頃,這個數據包括尚未徵收之公設保留地,但是不包括細部計畫劃設之公共設施用地。

這些公共設施用地存在的價值在於服務住工商分區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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