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農地工廠現象有負面看法,但是對其成因卻眾說紛紜。

1. 農地上長出工廠是因為工廠主想節省成本,大膽選用區位不佳的農地作為工廠基地,不顧社會觀感與政府法令嗎?

2. 因為很多都市計畫區根本沒有周全的準備,畫了一堆住商分區,硬是排除工業區,甚至寧願在特定區計畫內畫設大面積農業區,就是不願意讓出些許工業區土地,即使劃設了,也無心開發,只能依賴中央經濟部主導的報編工業區充數。

如果是1,農地工廠這個結果是人為因素造成的,業主的貪婪與無知導致這種結果,應該透過市場機制淘汰之。

如果是2,供給不足,那麼誰能負責,事情已經這麼嚴重了,幾萬家的農地工廠充斥在部分縣市,我們還能回頭找答案嗎?

思考農地工廠問題2.0

因果循環論?

既然是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照理說,因為沒有發展權及公共設施配套,農地上不可能長出工廠廠房。

但是,除了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沒有作為外,建築主管機關好像也當作沒看到,水電、門牌、消防、修路、水溝、經發、稅務、農業等主管機關卻在過去幾十年忙著給水給電、給門牌、給水溝搭排、給消防設備檢查、給稅單、給農業無生產事實證明,經發單位忙著通過又修法通過工廠輔導辦法。

問題出在那裏?都市計畫沒給發展權啊,怎麼大家這麼忙,都市計畫單位卻無動於衷。

就地合法/就近安置,management + planning

就地合法是業者與經發單位希望促成的路徑,這是管理者與經營者的想法。規劃單位呢?因為在都市計畫語彙中,本來就沒有就地合法,只有從原來使用的保障條款,勉強加上建成區聚落迴避作為。

規劃單位介入只有就近安置,不管是群聚還是分散,規劃介入的手段首推產業園區劃設與開發,其次才是個案變更與通盤檢討變更。規劃的本質是促成現況的改善,就地合法與就地輔導是管理手段,不是規劃。

既然如此,農地工廠問題如何面對、解決之?

1. 統計方式要先改變。工廠家數統計之外,應該還要有受影響家庭統計。家數與家庭代表資方與勞方,只談資方,不顧勞方,問題解決了也只是半套。

2. 既然問題已經存在,且有工輔法為後盾,都市計畫應該動用都計法26條,跳脫27條陷阱,改用專案通盤檢討,包裹受影響計畫區,從區域、地方及個案集中區三個面向提出規畫方案及管理配套,重點要放在可行性,而不是唱高調。

3. 新出爐的產業園區及特定專用區土地要朝向只租不售,科學園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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