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查閱南屯精密機械園區周邊第一花園公墓案例,這處充滿故事性的公墓位於南屯區,1976年至今已有48年歷史,所在位置公墓用地面積高達35餘公頃,第一花園公墓只占其中一部分。

看看台中市政府都市計畫書如何陳述這個變更案:

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係民國65年私人申請設立百齡管理會,並以(私人?)財力捐助政府成立,至民國68年臺灣省政府同意由臺中市政府使用社會福利基金直接經營,於民國69年臺中市政府告知百齡管理會應在不違背臺中市政府直接經營原則下接辦第一花園公墓。臺中市政府於民國80年核准由百齡管理會接辦投資興辦,接辦期間陸續針對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之聯外道路、排水系統、辦公室、納骨塔、公墓等進行整體規劃與開發。

惟百齡管理會接辦後,陸續興建之公墓尚未依法辦理公告及啟用程序,而興建之二棟納骨塔雖領有建築執照、使用執照,但僅依法核准啟用部分納骨位,又因部分殯葬設施及經營管理違反殯葬管理條例規定之情事,臺中市政府遂於民國99年撤銷原管理單位管理會之法人設立許可,並於民國103年進行接管,辦理相關合法作業程序。(2014年市政府接管!)

臺中市第一花園公墓位於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範圍,係於民國71年2月22日發布實施為公墓用地,迄今已使用40年,經歷次都市計畫變更、相關圖精準度提升、地籍重測與土地鑑界結果,確認百齡管理會管理時期侵占南屯區台安段106-2、106-3及106-4等3筆使用分區為農業區之私人土地,作為部分墓區、部分納骨塔等使用。(106-1呢?)

台中市政府自民國103年接管後,公有土地依104年5月20日院授財產公字第10400133270號函核准撥用作為公墓使用,並拍賣取得相關動產及不動產(含中台福座及榮美殿兩座納骨塔),其中榮美殿已於111年2月陸續完成部分樓層之室內裝修及塔位、牌位等公墓設施啟用作業,惟涉及占用之中台福座納骨塔部分土地及建築物,雖已於興辦事業計畫核准設置36,003個櫃位、800個祖先牌位以及117個墓基,因部分土地位於私人土地,且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未能進行相關啟用作業。

本案係為將南屯區第一花園公墓現況設施涉占用私人土地之舊有殯葬設施合法化,以改善及增加殯葬設施,屬本府民政局111年施政計畫「貳、年度施政目標與策略二、推動市政發展項目(十五)改善及增加殯葬設施1.持續整建老舊殯葬設施、活化舊有空間、充實硬體設備及優化治喪環境。」及112年-115年施政計畫「策略目標六、推動殯葬新思維,營造溫馨治葬環境(三)提供完善殯葬設施,建造殯葬美學城市1.整建老舊殯葬設施,活化舊有空間及充實硬體設備」(如附件一)之計畫內容,惟尚須先將前述佔用之土地取得(已編列土地取得預算),始得編列中台福座納骨塔有關櫃位及祖先牌位改善工程之預算,進行後續啟用作業。

本案依規需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變更為公墓用地,再透過協議價購、徵收方式取得及解決占用私人土地之問題,惟本計畫區之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預估下次辦理時程約為118年,無法因應本案所占用土地,作為納骨塔及墓基使用之急迫性,將嚴重影響民眾(被占用土地所有權人及已購買公墓塔位、墓基使用之權利人)權益,實有迅行變更之必要,尚符合內政部營建署93年1月7日內授營都字第0920091111號函第1項原則「本市施政計畫之重大設施建設計畫」,且具有急迫性,乃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都市計畫專案變更,俟完成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後,透過徵收方式取得土地,整建老舊殯葬設施,活化舊有空間,進行啟用作業,維護民眾權益及落實土地之適法利用。

爰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辨理(詳附件二),期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將部分「農業區」變更為「公墓用地」。

要變更多大面積呢?0.4公頃,還是0.15公頃?

不平靜的都市邊緣區: 南屯垃圾山周邊探索

然後呢?私人地主很有意見,2022年7月11日協調會紀錄顯示,

1.張○文 君(代表豐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張○甫 君、張○杰 君、張○誠 君、張○奇 君)意見:

本件土地台安段 106-1、106-2、106-3、106-4 地號係遭第一花園公墓擅自佔用,作為靈骨塔、土葬區域、停車場及道路,前經台中地方法院以 98 年訴字 2093 號及 100 年重土字第 43 號拆屋還地事件判決確定在案。生命禮儀管理處迄今未照確定判決履行,反而想以徵收方式,強制納入公有,地主方無法接受,並將訴追到底。

本件土地為 106 地號土地之對外聯外道路,且係目前唯一聯外道路,徵收變更為殯葬用地,有意作為其他使用,嚴重損害地主之通行權益。希望針對本案有機會再做討論而不是強制徵收。

2.林○民 君 意見:

貴處擬刻正辦理「臺中市南屯區台安段 106-1、106-2、106-3、106-4等地號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案,經查個案變更範圍之台安段 106-1 地號,業於 107 年列入「臺安精密機產業園區開發申請案」(簡稱:此案),此案業依相關法令檢送書圖審議中,倘若調整開發範圍恐影響層面甚鉅。

再者,依「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7 條,台安段 106-1 地號之土地所有權人均已簽定此案開發同意書。爰此,惠請貴處協助調整個案變更範圍,予以剔除台安段 106-1 地號,以減輕對此案申請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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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106-1地號代表甚麼意思?私人允許市政府繼續占用私人土地?

這個變更案語焉不詳,地號變來變去,看起來應該重新公展,市政府27條變更函包括的土地筆數也不合,令人感覺很奇怪!

令人驚訝的是,變更的書圖似乎刻意縮小公墓用地範圍,此地無銀三百兩,這處邊緣區似乎更在醞釀甚麼咚咚,值得關注下去。

比如說,公墓用地的北側突然跑出一個工業區,周圍則是農業區、垃圾場用地及公墓用地,這種地方蓋工廠?且沒有進出計畫道路連結,勉強看只有既成道路可供進出,這個2.7公頃左右的工業區怎麼生出來的?旁邊竟然還有停車場及鄰里公園(給誰用?),實在無法想像。

不平靜的都市邊緣區: 南屯垃圾山周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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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說是都市邊緣區,其實這裡擁有上萬人工作的精密機械園區,大力光就在旁邊,變更案或許可以滿足些許人用地需求,但是台中市政府作為主管機關,這種蠶食變更法,缺乏整體區域想像與藍圖,實在令人不敢恭維。

台安精密機械園區?

不平靜的都市邊緣區: 南屯垃圾山周邊探索I

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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