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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經濟模式有待定義,除了一二三級產業分類外,各種經濟活動涉及的土地使用如何不在藍圖式分區規範下,得到新動能。

台灣各地充斥傳統經濟聚落,在非計畫區,自力救濟、自尋出路地利用各類土地從事生產與消費行為。

都市地區、都市邊緣區、非都市土地累積的價值體系及操作邏輯,群聚生態及分離作業各有千秋,除非找到合宜的溝通與調節工具,否則很難造就改變。

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及國土計畫法如果繼續各擁其主,分離作業,失望是必然的結果。

策略性空間規劃

空間模式如何從傳統藍圖式規範,在氣候變遷及國土計畫框架下,找到釋放的機制,找到合宜切入點,包括功能分區再定義、開發行為再定義等。

這是策略規劃思維,也是當下國土計畫及各縣市國土規劃必要功課,農地絕對不是鐵板,更不是海綿,繼續容忍各類使用行為。

新經濟當然還是圍繞在工作與居住(job/housing)框架下,只是,工作型態的動能遠大於居住展示。

幾個介面

1. 台灣各大都市的發展真的有經濟、產業發展準備嗎?各類型細部計畫多數以居住及消費活動為主,無視產業軌跡的延續、收納與擴大。

2. 以「優化內需」取代「進口舶來品」或「削價出口」的發展政策會鼓勵創業者「創新」,創造在地「就業」,帶動地方經濟,達到「分配」的效益縮短城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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