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是地方財政問題惡化的元凶
新台灣國策智庫陳錦稷日前指出,根據財政部國庫署的資料顯示,截至2012年6月底止,中央政府一年以上非自償性債務餘額實際數達四兆八九三五億元,若按照行政院提出的總預算案執行,屆時中央政府未償債務餘額將增至五兆二六九一億元,已經逼近公債法四十%的法定舉債上限,僅餘約四千一百億元的舉債額度。基於此,陳錦稷悲觀地表示,明年度(102年)總預算案,不僅無法產生對抗不景氣的反景氣循環特性,也不是強化投資的公共建設預算,卻也不是以縮減財政赤字的財政平衡型預算,這四不像的預算案,難怪被媒體稱為「無感預算」。
台北大學財政系蘇建榮教授進一步表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編列一兆七三○二億元,歲出一兆九四四六億元,差短高達二一四四億元,創下十年來新高,這有其長期的結構性因素,因政府實施減稅等措施以及支出控管不嚴格,而今年的景氣不好,如果台灣未來再遭遇一次全球的金融風暴,我國財政將更為困難。蘇建榮說,馬政府目前能做的,除了舉債以外,沒有其他方式,其實應徹底進行財政改革,從收入與支出的結構性因素著手。[1]
中央政府的財政無感不應該成為拖垮地方財政的藉口,這是多數地方政府的心聲,也是中央政府必須具體回應的項目。
二、台中市財政問題背景說明
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之初,各界焦點及胡志強市長政見多數放在資源增加、權力增大、建設增多,對於改制直轄市後財政支出也會相對增加一事確隱而不談,更甚者,馬英九總統競選連任期間不但對五都改制的配套措施避而不談,連任至今更對台中、台南等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所延伸的財政困難,採取被動回應。
有鑑於此,2012年7月24日台中市長胡志強親上火線,以投書聯合報方式點燃中央與地方的財政火苗。胡市長說:
已經一年半,公債法仍未修正,台中市猶如大人穿小孩衣服。依現行公債法,台北市舉債上限近五千億元、高雄市近二千五百億元,而台中市卻只有六百億元舉債空間。台中市因概括承受原台中縣債務五百餘億元,舉借空間已逼近天花板,且因升格直轄市,中央補助款愈來愈少、直轄市負擔愈來愈重,除影響各項重大建設需求外,亦將排擠各項社會福利支出。一○一年度社福經費急需追加,一○二年度亦面臨無財源之窘境,其間真正的關鍵在於公債法迄未修正!
因公債法未能配合修正,致台中市於籌編一○二年度預算時面臨空前困境,建請行政院、立法院於關注證所稅、美牛議題外,更應該重視地方財政問題,儘速修正通過公債法及財劃法,切勿影響地方建設與社會救助!
胡志強市長發言重點放在: 公債法修正,他的訴求很簡單: 增加借貸額度,方便台中市政府借錢建設。財劃法修改及直轄市政府間分配款爭議反而隻字未見。
另一方面,蕭家淇副市長指出,升格直轄市後,台中市人員編制仍停留在七千人,但台北市卻有一萬五千人的員額編制,舉債空間台北市可以借到四千五百億,台中市只能借到四百五十億(編註: 應該在590億元左右),這樣的「升格」,根本沒有實質意義。
其次,台中市升格為直轄市後,只在統籌分配稅款等補助款上,一年多了十七億左右,但地方配合款卻因升格而需要大幅支出,以生活圈道路為例,過去只要配合百之十二左右,升格後卻要變成百分之二十七,更不要說區域排水、國立高中等接收,可以說是,「只增加負擔,沒有得到挹注」。
在這種情況下,蕭家淇說,台中市明年預算編列仍短絀近二百億,財政拉警報,真的快「撐不下去了」。
三、台中市財政問題解析
1.台中市府預算執行力有待強化
新出爐台中市政府100年度預算審計報告,針對台中市政府在升格後財政作為有深入檢討,這其中又以執行力不佳為最主要課題。
根據審計報告,台中市政府100年度歲入決算審定總額909億9,628萬餘元,較預算數923億8,914萬餘元,減少13億9,285萬餘元,約1.51%,主要係稅課收入及中央補助收入較預計減少;歲入決算應收保留數62億4,299萬餘元,占歲入預算數6.76%,主要係中央計畫型補助收入依工程實際進度撥款及中央統籌分配稅未及於年度結束前撥入。
歲出決算審定總額968億8,731萬餘元,較預算數1,054億7,543萬餘元,減少85億8,812萬餘元,約8.14%,主要係按業務實際需要減支及各機關實際進用員額未補足,人事費之賸餘;其中並以統籌支撥科目、臺中市政府建設局、臺中市政府等主管機關賸餘金額最為龐鉅,合計達39億1,081萬餘元,占45.54%,仍須賡續檢討覈實編列預算,俾使政府有限資源能合理分配及有效運用。
另歲出決算應付保留數130億6,949萬餘元,占歲出預算數12.39%,主要係部分工程規劃設計中、或規劃設計欠周致變更設計中、或施工中尚未完工等,須保留繼續執行;其中並以臺中市政府建設局、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等主管機關保留金額最為龐鉅,合計達98億4,379萬餘元,占75.32%,仍待賡續檢討加強完備資本支出計畫之先期作業,並落實執行,俾提升歲出預算執行績效。
審計報告清楚指出,台中市政府建設局、交通局及環保局預算編列與執行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建設局100年度主管預算117.5億元,年度剩餘將近12億元(10%),浮編情形相當嚴重,更甚者建設局當年度預算保留86.6億元,也就是將近3/4的年度預算沒有執行完畢。交通局主管10.7億元預算,將近6億元保留到下年度,觀光旅遊局主管的5.3億元預算,也保留超過三分之一2億元。
這些數據充分顯示,市政團隊在工程建設之預算編列及執行力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如果沒有具體改善策略,不免讓人質疑是否有能力承接更大規模的預算能量。
2.錯誤的地方財政思維
根據媒體報導,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在2009年9月1日曾經公開表示:
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對台中縣市民來說,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可繁榮大台中;憂的是,直轄市因要概括承受台中縣市政府負債,短期內可能沒錢可建設。對此,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說,將規畫縣市界土地面積2平方公里(200公頃)辦理市地重畫再出售,預計可籌措約600億元,用來還清債務。[2]
蕭副市長一席話點出台中市這幾年最嚴重的問題: 市政府成為土地投機炒作的元凶。建築用地的規劃與釋出有一定的程序,如果市地重劃真能帶來市政收入,且沒有任何負面效應,何樂不為。然而,現實並非如此。
這幾年台中市透過1-14自辦市地重劃方式已經釋放將近800公頃的建築用地,且在合理的預測值中,台中市未來人口成長將漸趨緩慢,市政府這種點土成金的思維,不但與民爭財,且無視人口發展趨勢,也難怪財政黑洞會愈來愈大。殊不知,新開發地區的土地雖然可以獲利了結,但是不當的新開發區未來的服務成本不但會排擠既有建成區,且因空間發展不連續性,交通及相關服務成本必然高於穩定發展區,預期的財政收入根本無法與後續的維護管理成本相比擬。
四、優先順序的重要性與未來發展建議
台中市政府提出七大重大財政案,應該進一步理清優先順序與替代方案,以利中央與地方的協商。我們的建議如下:
最優先案: 3案96.3億元
1.詳實補助台中汙水下水道建設,請中央依原核定101年度實施計畫提列經費33.69億元予以補助。並且匡列多年補助經費,協助台中市在五年內全面完成都市地區汙水下水道建設。
2.全額補助台中市政府接管13調中央管河川與區域排水之整治及年度維護管理計畫,並從101年度起先增列人事經費補助,提早培育專業水利人才。並重新計算整治經費與後續維護管理經費,不得低於60億元。
3.補助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路網綜合規劃經費0.8億元,建議除了藍線與橘線外,調高補助經費額度,且至少新增五權西路路網,串連市區與精密機械園區軸線。
次優先案件
1.合理增加專案補助經費,以利過渡直轄市政府運作。
2.盡速完成公債法修正案,是否採用250%條款,中央與直轄市政府應該盡速協商,完成相關配套。
待釐清案件
1.補助全市BRT建設經費286.3億元,有鑑於本案內容尚不明朗,且BRT是否適用大眾捷運法規範疇皆有待釐清,建議台中市政府研擬更完善的計畫,且提出更多的民意基礎資料後再議。
2.協助推動大台中完整之環型高快速公路網系統366.8億元,請台中市政府評估高快速公路網系統是否與大眾運輸網相輔相成後再議。
漏網之魚
1.修訂地方制度法地方自治事項,增加直轄市政府推動區域治理的權利與義務,並新定直轄市政府財政紀律監督機制。
2.重新配置國家首都之行政與立法機能,現有國家首都減壓、成立籌備委員會進行新國家行政中心遷移台中的規劃作業,據以平衡南北與中部的區域均衡發展。
最後,再次提醒台中市政府,唯有明確的地方財政紀律才能博得中央及地方人民的信任,我們更要提醒馬政府,後五都時代是台灣新一波區域競爭力提升的契機,中央的財政無能不應該成為拖垮台灣區域競爭力的藉口,唯有結構性的權力及財政能力下放,才是解決這次中央與地方財政爭議的良方。我們更要在此呼籲,首都減壓、國會及行政中心遷移大台中,對化解台北市與其他四都的差異發展將造就結構性的質變,值得三思後行。
[1] 引自2012年8月28日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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