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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涉及價值選擇,這點應該沒有太多爭議。
一處被視為災害高風險地區,發展的選項不多:
1. 限制新發展,必要時進行遷村,減少人為損害。
2. 透過新發展,增加必要性公共設施,強化災害應變能力。
這是人定勝天與敬天敬地之別。
趨吉避凶,聽起來很合理,也是理性思維的產物。
問題是,已經存在的人事地物,如何棄之,大家甘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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