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在藍綠政黨的夾攻下,只要碰到選舉,最後出現藍綠對決的聲音,這其中隱含,不管大小選舉,只有兩組人有資格出馬選舉,且選民只能擇一,即使含淚投票亦然。

台中市議會共有63議員席次,藍綠兩大政黨共取得70%左右選票,卻囊括51席次(81%),其間落差在於政黨推薦造就的優勢。結果是,台中市議會變成一個沒有單一政黨席次過半的民意機構。

 

幾個問題:

 

1. 地方議員真的有清楚的藍綠屬性與價值觀嗎?

2. 政黨當選人數多寡,真的與地方執政品質有關嗎?席次過半到底有何意義?

3. 民進黨選擇勉強提名過半的意義何在?這是精算選票的最佳解? 還是保護現任者的妥協成果?

4. 政黨提名的目的是甚麼? 保證當選? 人選篩選? 理念結合? 執政準備?

 

一個想法:

 

解決藍綠對抗的最佳解,有沒有可能是民進黨在台中市議會14個選區,外加平地及山地原住民區,足額提名63個市議員候選人? 就讓這些人好好地在各大選區爭取選民認同,種植"綠色本土"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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