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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運作有其邏輯,最關鍵者當屬價格調節機制及其連動的獲利空間,殺頭生意如果有利頭,自然有人爭先恐後。

國營與公營企業為什麼會存在呢?理由之一是,該類企業具備高度公益性與公共性,私人企業不願,也可能不宜涉入,唯有透過公營模式方能確保該類企業得以正常營運,即使虧損也在所不惜。在台灣,我們有台電公司、台糖公司、過去的電信公司(民營化)、中油公司(寡占)、台肥公司、台灣銀行等各部會所屬企業,有人常常形容這些肥缺為肥貓,吃飽飽,卻缺乏競爭力。民營化的浪潮一波又一波。

即使如此,政府還是持續信仰公營法人機構存在的必要性,政府還是堅信唯有透過這類法人機構才能完成一些私人企業不願,或者不能介入的事務。

只是,當這類公司的績效報告出爐的時候,我們如何衡量它們的成效呢? 基本上,我只有兩樣。

1. 這些機構聘請的人員是否有足夠專業能力,這樣的提問有時候很矛盾,好的人才怎麼會想到政府法人機構上班呢?這些法人機構何德何能吸引好的人才呢?

2. 這些機構的業績項目是否非他們莫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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