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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專用區,這是都市計畫法39條明定項目:  特定專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不得違反其特定用途之使用。 我們要問,甚麼是特定專用區?此類分區與住宅區、商業區及工業區有何差異?

醫療專用區

所謂特定是指除了醫療活動,不能有其他活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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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區顯然是集合名詞,而非專有名詞。當集合名詞變成單一使用時,專用區變成單一使用區,專用變得很詭異。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的本質不就是以單一使用為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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