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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永和本一家,1955年還有一處花園城市規劃藍圖,後來兩地1958年分家,花園城市理想不堪回首。

中和區面積2000公頃,人口規模超過40萬人,20年來人口呈現穩定下降趨勢。

永和區面積571公頃,人口規模40年前就超過20萬人,至今停留在21萬人左右。

從永和鄉、永和市到永和區,區政功能真的需要一個行政園區嗎?

永和都市計畫面積不大,582公頃,計畫人口23萬人,各類使用分區464公頃,公共設施118公頃,機關用地只安排了3公頃。

在此基礎上,新北市政府提案要將現在擁有七個行政機關的機關一用地(約1公頃)變更為行政園區專用區,打造一條龍服務中心。也就是說,公共設施用地將變成使用分區,機關用地將減少1公頃,一個人口20萬多的行政區,機關用地兩公頃,算多嗎?

聽起來很好,是嗎?感覺怪怪的。

只因為財政能力不足,無法興辦新世代行政中心,所以本次變更案打算引進民間資金,蓋一棟大樓送給新北市,然後其餘土地蓋房子賣給民間。

這是甚麼變更案?新型態的變賣公產嗎?還是我們尚無法理解的跨世代財務理論?

這麼難得的公有土地,何必透過變更案變成私人住宅區?即使回饋40%土地,進而成為新世代綜合辦公大樓(介面這麼多,如何整合?),剩下的60%公有地透過權利變換轉成私人住宅,售價會很親民嗎?

一張圖透露多年的荒唐?

這是永和機關一用地的權屬,很難想像,一處使用至少50年的公有園區竟然有部分土地屬於中華電信公司,更甚者,隸屬中央機關的新北市調查站土地則屬於新北市政府,房子蓋了,各用各的,誰也不願意多走一步釐清應有的管理權責,試問,調查站可以使用電信專用區的土地嗎?又,永和區公所或戶政事務所蓋在中華電信的土地上要繳租金嗎?

這張圖,更不可思議?

永和都市計畫緣由真的如表上所述?1972年修訂發布,1976年就進行第一次公共設施用地通檢嗎?可能嗎?1985年第二次公共設施通檢?1991年又來一次公設專案通檢?

這種超越全國各地都市計劃的作為,不是不可能,只是太神奇。通檢辦法1975年才發布實施,永和竟然隔年就適用,而且還連續用兩次,對比於台灣各地區都市計畫直到1980年代末期才第一次公設專通,永和都市計畫有何急迫性需要一直檢討公共設施?標準誰訂?結果永和人願意承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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