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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日新聞報導

楊梅水流東地區 桃園市楊梅區甡甡路400巷8號 ,京兆堂 宋家三房子孫廿多人持分 

京兆堂位於牲牲路旁,由宋家三房子孫廿多人持分,部分族人在十多年前將四百多坪土地賣出,其中,橫屋傳出即將被拆除。對此,市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董俊仁表示,十一月廿八日已接獲京兆堂文資申請,將依文資審議程序啟動文資調查,決議保存與否。

宋家︰只要政府協助 都會盡力配合

宋家二房子孫宋鴻喬表示,日前有多方文史團體關心,家族成員才驚覺百年老宅珍貴價值,為此共商保留,並委請學者提報文資保存,未來不論循古蹟土地容積移轉、以地易地或易地重建等方式,只要政府能予協助,宋家人都會盡力配合。

據「桃園民居調查報告書」,京兆堂為宋氏開台祖宋德良派下五房宋崇玉,於清光緒十九年(一八九三年)所建,占地一千餘坪,屬於「一堂雙橫」的傳統客家三合院形式。

學者蕭文杰︰材料和匠藝都屬上乘

「京兆堂雖非雕梁畫棟,仍不減珍稀光芒。」台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系兼任助理教授蕭文杰表示,京兆堂稱不上華美建築,但格局講究,材料和匠藝都屬上乘,「金包銀」的斗子砌磚牆做工精緻,與罕見的穿瓦衫相映成趣,屋頂以燕尾黑瓦呈現,牆裙以卵石奠基,晨昏欣賞都有不同風情,是非常稀有的客家建築。

2021年12月27日新聞報導: 京兆堂傳拆?

文化局文資科科長董俊仁回應,京兆堂老屋是私人物業資產,11月底收到蕭文杰提報,立即啟動文資程序作業,依法辦理文資價值會勘,文資委員決議為不具保存價值、不列冊追蹤,目前文資程序已經完備,將不做管制。

有審查委員認為,京兆堂部分物件有文資價值,但整體完整性不佳,內部多已修建,且所有權人已與建商妥協轉讓,再利用價值不高;也有委員表示,京兆堂建築裝飾尚屬細緻,但除石棋出檐較少見,其餘仍見於桃園的民宅,獨特性不高。

宋家子孫則對京兆堂是否保存看法不一,希望保留一方強調不會阻撓其他人賣地,願捐出50坪讓政府協調建商,保留京兆堂建築作為永久展館,同時盼京兆堂珍貴的石壁、烏瓦等建材被妥善保存。

文化局強調,暫列古蹟提案雖未通過,但需協助的部分,文化局願意配合,不過最後還是要看地主意願。

桃園楊梅區大平山下擁有128年歷史的宋家「京兆堂」是客家傳統三合式建築,最終仍走上拆除一途,拆建工程發現古代特殊建材。圖/翻攝自臉書桃園楊梅京兆堂

私人財產公共化

先不論京兆堂是否值得保存,假設後代子孫要出售土地,一個問題很重要: 京兆堂所在土地有否發展權?

1. 如果有發展權,比如說,住宅區、商業區,甚至非都乙種建築用地等,因為是私人財產,私人本來就有處分土地的自由與權利。建商買地蓋房子是正常市場運作機制。

2. 如果沒有發展權,比如說,農業區或者非都農牧用地等,那麼一千多坪的農地,且地上有百年老屋,土地賣了,買方(建設公司)買到農業區土地能做甚麼?把老屋拆除後,可以重建嗎?

很可惜,此類新聞的重點往往擺在建築工藝之美,或者後代子孫賣地對上文化資產保存之爭,限制此類私人財產,或者將其框列入暫定古蹟或正式文化資產身分,所謂文資價值往往被保存與反對保存的爭議聲浪淹沒。

釋字813顯然對此類現象有直接回應,政府如果真的覺得私人財產有其公共文化資產價值,以合理價錢買下後,自然可以就其文化資產價值深化之,否則一方面指定文化資產,另一方面卻要私人財產擁有者特別犧牲,結果往往是雙輸的局面。

回到京兆堂案例,我們明明有可用的政策工具,各方當可以理性公開的態度應對之。理性的建設公司先拆後看情形的態度,本身就是不健康的作為,不值得鼓勵。

另一個不健康元素是,農業區農建地問題,因為古厝位於農業區,假設又因為具備農建地身分,導致沒有發展權的農業區土地又變成可建築用地,在農地中長出高樓大廈的現象必將損及地方景觀,進出道路也將以農水路為主,不利社區進出動線,這又是另外一種可能的雙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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