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中清路邊顯目的開發案,農業區土地上大興土木,美其名是農業區農建地,依法可以興建住宅,可是實際上卻是不受節制的開發案。
這種地景如何解讀?如何面對?有何未來?
資本其實有多個面向,地主端、中介端、建設端、買家。
沒有地主買賣讓渡,任何土地不可能變成商品,對農地主而言,甚麼可以讓他們心動賣出?價格之外,還有其他因素嗎?
中介端分兩部分,土地中介及房屋中介,對這些專業者而言,他們不知道這種農建地其實在本質上是瑕疵品嗎?這是不用負擔公共設施的可建築用地,除非產品具備高度公益性,否則不應該任意移轉,甚至移轉過程不應該導致高價產品。
建設端角色很吃重,因為要買地、找人蓋房子,還是賣出房子,建設端負責人想甚麼?買便宜土地比較有競爭力嗎?因為蓋房子與賣房子在台灣社會已經變成常態化工作,能夠改變的介面不多,也就是能省的成本不大,建案間的價錢差異有一大部分來自土地成本。
買家也是資本方嗎?在本質上,買家應該是資本家的對立面,因為兩者對價格有不同意見。一旦買家與建設端形成陣線,兩者買賣房子的目的性趨近投資,豬羊變色,買下農建地三千萬元房子的買家,各憑本事,買下房子當商店、招待所、住家等多元使用,使用價值的地位遠低於轉賣價差。
這種聯盟,台中有節制的機制嗎?假設沒有,假設根本無知,來來去去、自由自在,市場運作下,節制本身變成神話。
這樣的結構下,台中地景改造真的有未來嗎?
台中的規劃者真的有機會跳脫發展權巢臼,思考人本交通、以人為本、老年社會、因應氣候變遷等細節嗎?
如果我們連基本面也守不住,空談上述概念,有何意義?有何價值?
不是不知道,而是根本沒有討論的空間。不是不為也,而是根本不能也,因為沒有適度的資本節制,任何的管制作為只會換來隨意性指責,甚至可能造成不當壓制競爭。
看到了,又能怎樣?
我們看到了農建地的破壞力,然後呢? 因為一切合法,所以我們只能選擇尊重,類似中清交流道附近之地景,合法、非法、老聚落、新社區、臨時性、農工並存的地景脈絡只能繼續存在,因為每一塊土地上的地主都有所有權與財產權,任何的改變,即使帶來更好的未來,共好的未來,誰願意"被犧牲"?
甚麼是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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