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1新聞寫著:
台中大里區十九甲菜市場的攤商2月中旬陸續接到國產署的公文,要求在4月底前停止違規使用。攤商代表表示,20年前開始向國產署,以9年一約的方式承租,最近一次的約期也還有5年效期,卻突然被要求撤除,引起當地反彈。
台中縣新仁攤販協會前會長林宥富指出,「我們是經過合法的承租,也有繳房屋稅,我們是守本分的市場呀。」
攤商不滿依約向國產署繳了租金,現在卻變成違法經營,要求相關單位輔導合法化。市府表示,當地因為已違反都市計畫法規定,違法事實明確才開罰。
台中市都發局都計測量工程科正工程司周宏昇說明,「現況是作為大型商場,有40個攤位在使用,本案住宅區為大型商場的使用限制規定,已經違反《都市計畫法》的規定。」
國產署租賃科科長嚴佳雯回應,「如果它(攤商)有配合改正,沒有違反都市計畫法之後,就可以繼續承租。」
40個攤位、國有地承租、這是甚麼市場?
台中市都發局依審計部要求清查後裁罰6萬元,之後國有財產署發文各攤販承租戶通知,因為違反都市計畫法土地的規定,要求市場在4月底停止來使用,讓40位攤商很困擾。
攤商也很無奈,說他們在這裡做生意,已經48年了,場地也是跟國有財產署合法承租,每個月租金3萬多元,還有4年多才到期,卻接到公文說他們違反都市計畫法,在住宅區上,經營大型商場。
市場管理單位經發局說,十九甲市場4月底要撤離,攤商可以轉去其他私人地點營業,如果要轉去公有市場擺攤,經發局會協助登記申請。
發生甚麼事了?
國有土地位在太平都市計畫住宅區,租給私人興辦大型商場,分割承租,出事了,都發局出面罰款、國產署兩手一攤,經發局要求遷移安置?看看這裡的空間屬性,這處2公頃多住宅區屬於沒有細部計畫住宅區,換句話說,這是自生自滅住宅區,想要出入道路自己想辦法,這麼多年了,政府公權力何在?都市規劃何在?
查了地號,應該是永豐段498號,面積1,517平方公尺,約460坪,如果承租攤位40,換算起來每攤應該在10坪上下,月租如果3萬元(整塊地,還是分租,不清楚),如果是分租個別負擔,租金其實並不便宜。
其次,看看這處住宅區所在位置,剛好緊鄰十九甲非都土地,新仁路對面全部是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及丁種建築用地,如果要罰款,永豐路側的乙種工業區店面應該也有問題,工業區零售也不合法。都發局人員有看到嗎?也要一併處理嗎?還是不告不理?
第三,檢視一下住宅區的西側,非都水利地、未登錄地,這裡怎麼看就像是第三世界國家無政府特區,在地人民為了生活,自己打造出市場、住家、店面、工廠,好不熱鬧,如果我是政府官員,來到此地,我應該會學習蹲下來,欣賞這裡的生命力與活力,然後自問,我能幫甚麼?開單罰款是下下策,依計畫執法的前提是計劃有其合理性,問題是: 此處都市計畫根本狗屁不通啊。
在一處不合理都市計畫住宅區執法,卻無視周邊環境改善之道,這是政府應有作為嗎?答案很清楚,NO,政府存在的目的是改善人民生活環境,罰單只會趕走辛苦工作的人民,不會解決當地結構性問題。
展望
台中市政府應該要成立跨局科室整合平台,除了就市場現況進行必要的都市計畫檢討外,市場周邊的計劃屬性、公共設施用地、未登錄地、非都鄉村區土地也要一併檢討,就地區發展找出合宜方案,罰款、趕人不會解決問題。有政府,就要讓人民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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