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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都市計劃數量眾多,主要計畫就高達四百多處,遑論成千上萬細部計畫,任何說自己是台灣都市計劃專家者,先秤一下自己斤兩。

今晚,看到一份來自台南的學生心得作業,她介紹自己的母校,說著說著,突然跑出一段話,令我高度好奇:

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學校用地(「文小四十三」(2.61公頃)及「文中四十四」(4.34公頃)為文教區(供私立慈濟國小及慈濟完全中學使用)案,2002年4月10日公告實施。

發生甚麼事情了?

文中小用地可以變更為文教區供私立學校使用嗎?這是租用的概念嗎?還是另有原因?

不可能是轉賣吧?

公共設施用地(學校用地)變身使用分區(文教區),是否代表公有地的滅失?

如果這是徵收私人土地而得的文中小用地,可以透過此方式轉給私人使用嗎?原地主有沒有權利要求台南市政府返還土地,不給慈濟設校?他們有被告知嗎?

如果本來就是公有地或者學產地,該變更案有沒有經過競標的過程,讓各大私校皆有公平投標的機會?

這種都市計畫變更案真的很特別,希望不是因為慈濟,所以為之。

試問,台灣還有其他其他學校有類似專案變更案例或特權?

慈濟想要設校,為什麼不是自己買地,自己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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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完全中學於2007年成立,隸屬慈濟基金會,校址為安平區建平五街111號,為臺南市私立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國小部以及幼兒園,學生數約1700人。該校除了擁有全民英檢指定語言教室外,並設有校史館,往往成為外校學生觀摩或教師研習的重要據點。該校亦為全台灣西部首間擁有慈濟人文課程的中學

這樣的都市計劃運作模式合理嗎?

如果只是單純的私校租地,理論上而言應該不是從文中小用地下手,而是從其他公有土地變更為文教區,捨棄文中小用地等於剝奪地方公共教育資源,這樣的案例實在令人無法理解。

慈濟爆特權台南設校8年地租6千多萬全民買單- 生活- 自由時報電子報

 

爭議內容:

台南市政府於民國96年間,以獎勵民間興學自治條例與慈濟簽約設立中小學,市府代支付每年800多萬元土地租金,迄今已代繳6千多萬;相較其他私立學校需自付租金,「獨厚」慈濟。雙方去年重新締約,合約但書是,除非慈濟違反設立目的,且同意解約,否則市府不得片面解約,形同被「綁」終身契約。

民國90年,台南市國小學生人數過多,安平區附近的安平及大港國小都還採二部制上課,億載國小尚在籌備中,在市府財政有限情況下,為了抒解學校壓力,市府透過獎勵私人興學自治條例,引進慈濟國中小,希望透過慈濟正面的形象,以及豐富的社會資源,為制式的公立教育,注入活水。

市府與慈濟簽訂的興學契約,將位於安平區的文小43及文中44兩塊用地,交由慈濟興建國小、國中及高中,96年完工招生。(註解: 這種新聞字眼其實很不專業,該校地已經完成都市計畫變更,所以不是直接交給慈濟,而是變更後才交給慈濟,因為如果兩塊地還是文中小,理論上,不能交給慈濟)

由於兩塊用地分屬台南市政府、國有財產局及教育部學產基金所有,契約上明訂市府需要提供土地租金,且契約期滿後,慈濟只要不違反都市計畫使用目的,市府就必須協助與教育部等單位續約。慈濟則允諾提供優質教育資源及關懷地方弱勢,限制班級人數及開放6%名額給台南市低收入戶跟中低收入戶學生,採公立學校標準收費。

台南市多所私立中小學,也都有向政府租用土地,但都自行支付租金,加上租金依照地段計價,慈濟用地面積最大,地點最好,每年租金高達8百多萬元,去年雙方再度換約,合約仍然註明除了慈濟無意續約外,只要未違反分區使用及私校法,市府必須與慈濟續約,並且繼續代付租金。

因租金對市府也是一大負擔,在前市長許添財任內,教育局也曾與國有財產局、學產基金等單位協調,希望能夠減免金額,但兩單位都不願調降,市府也只好繼續繳納。

台南市目前有包括六信中學、亞洲餐旅學校、聖功女中、興國中學及慈幼工商等私立學校,有向市府等公家機構租用校地,依照區域及租用面積,每年都要繳納從一百多萬到一千多元不等的租金給市府,其中最大承租戶亞洲餐旅學校每年需繳納134萬餘元租金。

對於市府代繳租金一事,慈濟高中校長曾耀松指出,校方是依照政府相關契約來辦理,在關懷地方弱勢及提供優質教育資源上,做了相當大的努力,除了提供6%的名額給弱勢學生,減免學雜費以外,還以小班經營,班級人數都比公立國中小還要少,每年都還要從董事會支援,才能夠維持校務運作。

亞洲餐旅學校校長書國範指出,近年來少子化情況嚴重,學校也是咬牙苦撐,前幾年得知慈濟不用繳交用地租金,也曾向市府反應,爭取減免機會,但是並未獲得同意,也只能繼續繳納租金,他強調,學校除了自付租金,還不限定弱勢生名額,「來多少補多少」,估計每年招收弱勢生都超過一成。名額,「來多少補多少」,估計每年招收弱勢生都超過一成。

2015年設校背景資料:

在慈濟完全中學(含國小部)2007年招生前,附近已經存在的國小有:距離0.8km的安平國小(1997年設校)、1.4km億載國小(2003年)、1.5km新南國小(1952年)、2.4km石門國小(1900年)。而國中有1.5km金城國中(1961年)、1.7km安平國中(1997年)、1.7km新興國中(1981年)。誠如當年為了慈濟中學變更都市計畫用地的文件,南市都發局所謂當地「國小、國中面積已滿足所需」,故可將原「文小43」、「文中44」兩塊用地,變更為彈性較大的「文教用地」給慈濟使用。

學生就學權益本是地方政府責任,增設學校是好事,但,新設的學校是私立學校,就不一定是公益了。關鍵在於「公共性」以及「對公共資源不足之補充性」。台南慈濟中學依照私立學校收費標準,小學部約兩萬八千元,中學部約兩萬三千元(中華日報,2007/03/15,〈慈濟中小學招生說明會塞爆會場家長關心詢問問題不斷〉),其國中部亦以招收國小國語、數學、英語三科績優學生為重點對象。這樣的辦學精神,實在與公共性背道而馳;這樣收費標準,難道是安平地區一般家長可以接受的嗎?可以說是為了解決二部制、補充學校不足嗎?更別提強制穿校服(服裝代辦費七千元)、禁帶葷食到校(強制性的學校午餐也是素食),更有違法之虞。私立學校畢竟不是補習班,當募款以應支出,而不應當全賴學費收入,慈濟校長聲稱每年賠多少錢的態度,令人驚訝,這怎會是公益性財團法人的辦學立場?

2015年新聞更指出: 慈濟內湖開發案近日爭議不斷,昨日又有學界爆料,慈濟在台南辦學有特權,中小學的土地租金,竟由台南市政府每年支付800多萬元,至今已繳6000多萬元。對此,慈濟高中校長曾耀松3月18日表示,所收學費還不足以支應支出,「哪來特權?哪來獨厚?對各界批評默默承受」。

2001年張燦鍙擔任台南市長任內,為了依獎勵民間興學自治條例與慈濟簽約,決定將安平區的文小四三及文中四四2用地,由慈濟興建國小、國中及高中,南市府代支付每年800多萬元的土地租金。而到了2007年許添財擔任市長時,慈濟完工招生,因此,至今已代繳6000多萬元租金。

相較於其他私立學校需自付租金,慈濟由市府代支引發外界質疑「獨厚」慈濟,更被稱為是「南市和慈濟訂不平等合約」。南市府與慈濟去年已重新締約,但合約規定,除非慈濟違反設立目的,且同意解約,否則市府不得片面解約,換言之,形同是「終身契約」。

賴清德市長表示,南市府每年補助慈濟800多萬元土地租金是有其歷史淵源的,因當初安平人口增加,有迫切設校需求,所以才拜託慈濟設校,而慈濟現每年支出2億多元、收入9000多萬元,南市府延續合約,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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