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臺中體育場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暨擬定體2用地東側細部計畫案 ,2018年3月27日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體二東側變更案,2019年啟動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卻直到2023年才公告實施,整整5年,發生甚麼事情了?

「臺中體育場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於91年10月9日擬定完成,於99年5月19日發布實施第一次通盤檢討,迄今已屆通盤檢討年限。

此外,近年本府持續推動舊城及火車站週邊活化復甦相關計畫,配合臺鐵高架捷運化於107年10月全面完工啟用,於本計畫區東側增設精武通勤車站,未來臺中車站立體化之發展動能向北延續,將翻轉本計畫區周邊之發展軸線。因此,考量都市未來發展需要並落實都市計畫執行與管理,故辦理「臺中體育場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

擬定「臺中體育場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當時,「體2」用地東側部分因配合83年4月28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373次會議決議:「體2體育場用地如須變更都市計畫內容,應另研提具體之都市更新計畫相關資料(包括細部計畫內容摘要、建蔽率、容積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開發計畫、土地取得方式、安置計畫、財務計畫等),再行提會討論」,故未納入擬定臺中體育場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範圍管制,造成該細部計畫內體育場用地範圍未能完整。

由於「體2」用地東側地區產權複雜,逾25年仍無法推動都市更新整體開發;考量該現況建物老舊密集、缺乏公共設施及防災避難空間,整體環境頹敗亟待改善,為提升地區環境品質與都市安全,並維護私有土地既有居住權益,故本府辦理「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針對體2用地東側私有土地集中地區研提變更計畫(變更編號111案,6.09公頃),案經107年3月27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19次會議審議通過,針對體育場用地變更為住宅區部份決議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訂定合理之土地使用管制及回饋規定。

鑑此,本計畫除辦理原「臺中體育場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範圍第二次通盤檢討外,並依據內政部都委會第919次會議決議事項,併同辦理「擬定體2用地東側細部計畫」作業,並透過通盤檢討程序,將「體2用地東側細部計畫」整合納入「臺中體育場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範圍進行管理與開發。期望藉此重新賦予體2用地新的定位與機能,達到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維護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建構歷史場域、加速窳陋地區改建及改善都市品質與防災機能等目標。 

檢討後計畫內容

老實說,看不太懂,勝昌堂保存區變成丁類住宅區,這是甚麼東西?能當飯吃嗎?創造這種名詞的用意為何?附加一堆條件,結果如何預期?

No description available.

體育場附近73公頃,體二東側6.04公頃,結果加起來變成82公頃?

這種都市計畫擬定及審議效率,到頭來,誰吃虧? 誰獲利?這樣的都市計劃真的能夠促成體二再發展嗎?存在於體育場土地上的大學,繼續使用體育場用地做為大學校園,合理嗎?規劃單位考慮甚麼?台體大怕甚麼?

歷史建築勝昌堂,明明已經朝保存區發展,公告圖還是丁類住宅區,都市計畫與文化資產保存的接軌式笑話嗎?

image

更甚者,體二用地東側公有地上將近五百戶有屋無地者,這樣的通盤檢討帶來甚麼光明燈? 還是把問題推給未來,讓他繼續爛下去?

image

這樣的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與變更案,實在令人摸不著頭緒。

台中市都市更新進度呢? 更令人迷惑。。。。

 

arrow
arrow

    台中學研究進化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