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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開會通知單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7月5日
發文字號:和駿字第1120705052 號
開會事由: 本次為辦理臺中市清水區朝興段產業專用區公聽會,其主要目的為向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進行相關開發說明,區內土地所有權人如有相關意見,得於說明會時提出,俾供本公司規劃參考。
開會時間: 中華民國 112 年 7月22日星期六上午10時
開會地點: 臺中市清水區福圳街一段 35 巷66號
主辦單位: 和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人及電話:王慶鐘 0912-303676
正本: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臺中市政
府都市發展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祭祀公業法人台中市陳六合、
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
這種開會通知,真的有達到公告週知的目的嗎?一張不清不楚的示意圖,誰來解讀?如何解讀?申辦的法源依據為何?誰是王慶鐘,他是清水在地人嗎?他是當地地主嗎?他在附近工業區擁有土地嗎?他的公司除了蓋房子外,有任何土地開發經驗嗎?
找了一下這個園區的範圍圖,所在的農業區是農五,此種類型土地變更涉及都市計畫法及國土計畫法,可能沒有想像中的簡單。朝興段203地號面積超過四公頃,剛好是邊界,沒有被劃入。朝興段224地號將近一公頃,應該是被劃入產業專區的最大筆農地。
類似變更案,私人發動好呢? 還是透過通盤檢討機制為之? 台中市政府要考慮清楚。此區緊鄰清水百年手工麵線老店,泉和,假若此區真的變更為產業區,是否應以農業加工為主?
1. 假設走產創的個變,此區的交通動線顯然沒有自主性,需要周邊土地搭配才能為之。
2. 即使交通動線沒有問題,此區面積規模有限,如何自行吸收外部性排放,水電瓦斯動線也是大問題。
合理解決方式應該不是個變,而是透過通盤檢討詳實考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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