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7/25 新聞
位於台中火車站附近的市定古蹟暨歷史建築「台中驛第一貨物倉庫群」,通稱「新民街倉庫群」,今日下午台灣鐵路管理局完成無償回饋點交給台中市政府,市府指出,點交後將啟動修復再利用工程委託設計作業,希望儘速啟動修復工程,確保文化資產保存;因新民街倉庫群之前租給市集攤商,自2016年公告指定登錄文化資產至今已逾7年,期間為照顧承租人與當地市集營業者生計,多次展延租期,並積極協調安置方案,輔導遷移轉型為合法市集,今日點交完成,走完此區域都市計畫回饋的最後一哩路。
台中市經發局說明,新民街倉庫群空間是由近40家承租方統一推派代表向台鐵局承租使用,並延伸違規佔用外圍新民街道路範圍營業,契約於2023年7月24日屆期,屬台鐵局與承租人租賃關係期滿終止。
市府考量承租人生計問題,主動提前於2023年3月宣導及發放傳單,請各承租人即早因應搬遷,並提供台中市公有零售市場空攤資訊,同時也積極協助承租方取得合法營業用地,並於2023年6月20日召開說明會,提供合適的移置地點參考。
文化局指出,依2017年發布的「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台鐵局無償回饋新民街倉庫群土地建物給市府,台鐵局通知已將私產權問題處理完竣後,市府允諾承租戶以台鐵租約為期,今日辦理此案土地、建物產權點交作業,走完此區域都市計畫回饋的最後一哩路。
文化局指出,歷經多次與台鐵局的點交前協商,承租戶依約如期搬遷,包括台鐵局、文資處先共同清點古蹟範圍的第8號倉及第10號倉,及第11號倉至第17號倉標的跟北側土地,紀錄電表數字後由承租戶結清至7月25日,並交還鑰匙,後由環保局、台鐵局工務段協助清理現場環境,建設局並協助架設圍籬;今日點交由文化局、建設局、警察局、環保局、經發局、新聞局通力合作完成,讓文化資產的修復進度得以向前邁進。
文化局指出,接管新民街倉庫群後,將即啟動文化資產修復工程規劃設計委託設計作業,未來將導入音樂及藝文展演等活化主題;盼藉倉庫群的修復與再利用,讓新民街倉庫群成為連接火車站與東區的重要廊道,吸引人潮回流,重塑東區風貌。
鐵路倉庫群
文化資產指定:「臺中驛第一貨物倉庫群」位於新民街側的臺鐵倉庫群,又稱新民街倉庫群,是由市定古蹟新民街8、10號倉庫,以及歷史建築新民街11-17號倉庫群所組成。 該倉庫是提供鐵道運輸貨物暫存之用,初代木造倉庫建於大正8年(1919年),本標的則為昭和10-12年(1935-1937)改建之磚造及鐵筋混凝土造倉庫。戰後仍為臺鐵重要之倉儲空間。2016年以其見證車站周邊產業發展,指定為台中市定古蹟及歷史建築。
日治時期鐵道北側倉庫群。戰後初期稱之「北倉」。新民街側最早完成的8、10號倉庫應為昭和12(1935)年左右竣工,目前8號倉庫保有磚造立面及飾條,以及偶柱式屋架(queen post truss)系統等原有建築構法。另10號倉庫屋架系統為華倫式(warren truss)鋼構造,與其餘倉庫較為不同,此外,倉庫群見證了歷經臺中火車站周邊產業發展。台中市中區建國段四小段49、49-3、50-5地號,計3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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