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計畫不好,將我的土地框死,沒有發展權,因此我要尋求變更,變更成更好的分區,更高價值。
1. 現行計畫
2. 變更計畫
兩者有何差異?如何判讀。
現行計畫包括你我他,變更計畫則只有你、我、他,集合名詞與個別名詞之別。
其次,變更只是單純的分區調整,還是另有所指。
只要我不喜歡,就可以變更嗎?
還是只要能夠變更,就能夠有利得,管他有何影響?
試問,民間地主的主流思維是甚麼? 當縣市首長反對農業區劃設導致變更困難的聲音出來之際,規畫界如何理解這背後的思維邏輯?有效因應之。
從個體到整體
計劃代表是整體,無數個體被包括其中。
空間計畫受計畫人口規範,必須劃設發展地區。
沒有計畫人口怎麼辦?地方及個體還是想要爭取發展權,現行計畫不准,那就尋求變更。
這種變更案如何審議?只根據計畫人口嗎?還是可以加入優質開發?產業發展?
使用分區如何解讀?
從計畫人口衍伸的土地使用分區到底代表甚麼價值?
這其中令人最困擾者莫非以農業區為最。如果農業區可以有容許使用,代表農業區並非不可發展區,既然如此,劃設農業區的目的是甚麼?專供農業使用的土地需要透過農業區畫設才能達成目標嗎?還是這件事情應該交給地主自行考量。
想要耕作者,當然要有配套農水路條件,否則也是孤軍奮戰。
不想要耕作者,即使擁有完整農業環境配套,農業區畫設變成一種障礙。
所謂的變更,很少有住宅區、商業區地主尋求變更為農業區之舉,而是農業區地主尋求變更為住工商分區。
計畫的整體性考量也因此容易與個體利益、個體空間想像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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