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都市計畫圖及地籍圖,很難想像,這是一處文小用地(南郭段南郭小段576-83等地號),劃設這麼多年,學校與住家之間竟然找不到解決方案,到頭來,只能拆屋還地,然後呢? 約2公頃的學校用地竟然有近半土地的地籍資料分割如此細膩,算一算可能幾十筆住家土地就在校園預定地上。
這種社區怎麼會被劃入學校用地?當初的規劃者想甚麼?
平和國小建和分校創校史
根據平和國小網站,2006年8月10日文小七(建和分校)第一期工程發包,2007年8月20日竣工,2007年11月19日學生進駐上課,算一算已經17年了。然而平和國小在那裏呢?在鐵路的另一側,兩個學校間根本沒有連通道。
也就是說,原本預定1991年建校的徵收計畫拖了15年才啟動,且是不完整的學校建設,新學校蓋了,又拖了17年才啟動拆屋計畫,前後32年,假設你是住戶,過去32年來,你是過著甚麼樣的生活與煎熬?實在無法想像。
彰化縣府教育處指出,該用地北側現已開闢作為平和國小建和分校使用,南側4200平方公尺土地上仍有居民房舍非法占用,因該校區目前沒有運動場地及遊憩設施,加上南側房舍破損嚴重有安全疑慮,環境髒亂才會公告要求拆除現有站有房舍。
教育處也說,住戶提到的文中六與文小七用地土地交換事宜,經監察院91年調查報告認本案於法規面及實務面均窒礙難行函覆,最高法院也判決縣府勝訴,縣府在108年的「變更彰化市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中,解除文中六與文小七土地交換內容,陳情人訴求以地換地是假議題。
彰化縣府民國77年公告徵收彰化市文小七用地,預計80年建校。現部分用地為平和國小建和分校,但基地南側長期仍有住戶居住,縣府2021年2月底發公告要求占用土地的住戶3個月內自行拆除或騰空交還,否則將收回補償金,受影響的63住戶居民今抗議控縣府扭曲事實,要求土地解編,原地開放重建。
話雖如此,平和國小計畫面積3.3公頃,校地上還有多處私人土地,至今也沒有完全解決。學校用地徵收取得顯然在彰化縣並非顯學,能拖則拖。
建和分校南側社區
自救會會長施進雄說,63戶居民在民國60年花錢(50萬元?)買房在這裡住50多年,縣府民國77年強制低價徵收作為學校預定地,經過長期陳情抗爭,原本說要換土地解決,但現在也沒有了,也沒跟住戶溝通,訴求無法傳達給縣長,住戶強調當初是合法向建商購買,不是強佔土地,批政府「鴨霸」。
住戶所在的空間可見老舊矮房、也常淹水,與鄰近新建案宛如不同世界,部分住戶擔心安全選擇搬走,目前仍有40多戶住在這裡,居民稱他們的生活就像是都市的貧民住區,年紀大又弱勢,只能掙扎求生存。
縣府當初以一坪1.2萬元徵收,每戶約有18坪,但該區土地現在一坪已達30萬元,居民訴求將地要回來,要以當初徵收價格買回來。
從地籍圖上看,這處社區存在已久,實在令人不解,當初的規劃者如何將此納入學校預定地,又當初的徵收計畫執行單位,面對如此龐大的既存社區,怎麼會如此視而不見?大筆一揮,花錢買地?
規劃界學到甚麼教訓?
1. 學校用地規劃應該用甚麼土地?建成區,還是空地?
2. 當學校與住家社區發生連結,規劃界應該堅持學校至上嗎?
3. 拆屋蓋學校的邏輯,何時結束?
建和分校如果真的需要,17年來,真的沒有其他管道可以滿足嗎?寸土寸金的束縛下,文小用地真的只有一種空間模式足供採用嗎?
附帶發問:
假設此處社區真的是1970年代的產物,我們不禁好奇,甚麼樣的建商會創造這種產品,土地分割這麼細,彰化市在1970年代這麼缺土地嗎?每戶18坪的土地適合何種身分的人居住?
這處社區的建商還在嗎?為什麼沒有人追問此人,你在想甚麼?
這位建商知道這裡將變成學校用地嗎?如果知道,為什麼他還能平地起社區?如果不知道,這樣的社區真的適合人居嗎?
歷史明鑑,1970年代的彰化市就有這種建商,這座城市的過去真的充滿悲情!
城市發展當然悲歡交集,只是,當我們選擇拆房子創造新的假象之際,我們還是要負責任地追問,這段即將消失的歷史是誰造成的?這些無辜的住戶任人擺佈,真的有錯嗎?蓋這些房子的建商難道沒有責任嗎?當初收錢的住戶,明知土地已經被徵收,卻還在此處居住30多年,變成占用公有地的"罪犯",這種歷史罪過,規劃者真的可以如此無知任性地跳過嗎?
歷次的通盤檢討顯然有過多次的人民陳情,規劃者真的沒看到嗎?拆屋還地真的是最佳解嗎?
歷史當然沒有明鑑,因為我們只會一次又一次的犯錯,直到我們也變成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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