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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中,東勢石岡等鄉鎮,或今天的區,經常被視為客家庄,就好像浪漫台三線政策所指,桃竹苗台三線是客家庄集中區。從中央到地方,客家委員會,對比於原住民委員會,陸續上線,這些特定族群政府組織的成立,往往被視為促成客家庄、原民部落保存與振興的工具,如此而已?

客家人、客家血統、客家聚落、客家庄、客家縣市、客家語言、客家生活文化真的是理所當然的政策標的嗎?非客家人、對客家文化興趣者如何在此理所當然中,找到適切的公共與私人資源,共享文化饗宴呢?

一個都市容器中,閩南、客家、原住民、各省分、各國籍住民,如何找到相容的平台呢? 通婚之外,還有多少的可能性?轉譯的機制,誰來承接?轉譯的商機,誰來發動?

客家人,應該不是一個排除性的名詞,但是,沒了排除性,認同必然變得困難,這真是政策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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