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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中央政府統計,全台大概有將近9萬家合法工廠,也大概有數量高於5萬的未登記工廠,兩者絕大部分是中小企業,有些想省土地成本,有些想藉此炒作農地,動機可能很多元,裡面有好人與壞人,自私自利,常常被視為天經地義,只是我們很清楚,農地上的高汙染工廠,早就應該離開農地,遷往他處,比如說,電鍍廠、皮革廠、染整廠等中下游業者,只是2010年的工廠輔導法修法及2019年的二次修法,我們不能老是停留在知道這個程序上,行動在那裏?人民早就急著想知道。

全面納管,現地輔導很重要,但是合法與非法的工廠至少要有一個大眾可以查詢追蹤的資料庫,試問,資料庫在那裏?資料庫要從誰的,那個部會的觀點建立維護之?這些問題,我們早就知道答案,但是,幾年了,我們就是做不到,甚至還導致合法與非法之間的糾葛。

有了資料庫與公民、鄰居稽核查報機制後,我們或許才可以開始問,千百種的製造業與物流倉儲業者需求,難道只需要通過一部工廠輔導法修法即可,問題立即消失嗎?當然不可能。

數萬公頃農地,有些地方甚至像芝麻分布圖,被轉作他用,到底出了甚麼問題?農政單位採用的農地流失現象,可以譜出問題的全貌嗎?一次修法,就能提供妙方,讓幾萬間違章工廠,立即合法化、回饋化與正常化運作嗎?答案也很清楚,不可能。

怎麼辦?繼續拖下去,放水兼口水,直到大家退休後,再來嘆氣,一切還在原點、原地打轉。這樣的圖像,這樣的太極拳、兵乓球,誰來負責?誰有能力改變之?誰有意願面對之?答案也很清楚,絕對不是一個又一個孤獨廠商,就地輔導絕對不是就地合法,而是就近改善的開始,包括必要性公共設施的提供與回饋,合理的分區績效標準訂定,經營管理能量的提升,這些大家都知道,只是誰來做?誰來打頭陣。

為今之計有二:

1. 建立明確的資料庫與主管機關,排出部分干擾性法律規則,讓農地工廠群落可以有效開展。

2. 邁向農地發展權移轉,申請與合理技術入股的機制,讓農業縣可以得到更有效的交叉稅賦與資源補貼,永續經營。(非農用發展權國有化,申請制,只租不售,才有可能創造TOTAL SOLUTION的上層基礎,只是這個方案需要很長的社會沉澱才有可能成形,否則牽一髮動到總體及個體財務口袋,阻力會很大)

最好是先找幾塊大企業的閒置土地開刀,讓人民可以重拾對政府的信心,否則拖下去,沒有人是贏家。

你知道嗎?清水農會的碾米廠至今沒辦法在農地領域取得合法的工廠登記身分,這個案例也凸顯了農地管理、經濟發展、都市計畫、非都體系的僵硬,一個常理即可認知的現象,竟然在體制內找不到答案,此事一日無解卻也充分說明,現行體制需要的是大翻轉,而不是小改革。

同理推之,除了中央與地方政府外,難道不同產業別的業者都是白癡?都是坐以待斃的壞人嗎?當然不是,同業間的聯盟與平台,本來就可以幫助單一業者的難題解套,我們現在缺的是,中央一條鞭、回饋一致性、部會踢皮球的推翻,讓業界自己找到更具彈性、更具在地性、兼具補償回饋的合理方案,這才是地方創生的本質。

沒錯,對抗農地變更是苦差事,因為地價神的誘惑總是讓農地主與農企業主出現矛盾的心情,但是,在公共政策層面,我們至少要掌握好那一條線: 想做工廠的農地,可以朝輔導改善前進,想維持農用的土地,可以擁有最低的環境干擾,最高的農業設施支援,在此基礎上,農地工廠化應該不是問題,農地工廠破碎化,炒地化才是夢靨的化身。

最後,最後。

進行中的縣市國土計劃應該要停下腳步,等等農地議題的釐清才能大步前進,這點,不能被忘掉。還有那些閒置不用的國有企業土地、大財團工廠閒置地,是否也要藉此次修法,好好拿出來公益化幾番,讓想搬家、想找好土地的業者多些選擇,公有地本來就不應該唯利是圖,這是最後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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