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代管政策聽起來像很新的政策,其實不然。
台灣社會住宅急先鋒: 大學宿舍
想想台灣150多間大學,根據教育部2020年統計,全台灣大學共有31.6萬個床位(國立將近14萬,私立近18萬,台大就有1.2萬床,獨占鰲頭),住了27.8萬個大學生(顯然沒有住滿),住在校外的有26.6萬大學生,這其中包括學校向外面包租的約1.5萬個床位 (這其中的翹楚是義守大學及逢甲大學,校外包租代管戶達2485戶及2305戶,然而兩校校內宿舍差異也很大,義守校內有4593床,逢甲只有2637床)。
(2002年大學校內只有27萬床位,住了26萬人,校外住宿高達30.7萬人,比例上校外供給大於校內,近二十年來,數字已經翻轉)
換句話說,總計54萬名大學生中,台灣的大學校內可以提供超過一半的大學生住宿機會,這是很偉大的成就(我猜),至少在供給面。至於住宿費用呢?一個學期有5000元的,也有4萬元的,差距達八倍之所。
這就是台灣的包租代管,每間大學自己蓋一部分學生宿舍,租一部分校外宿舍,作為學生住宿空間,具備一定水準,且不以營利為主要目的(有不虧錢的生意模式),滿足學生基本需求,這就是台灣的社會住宅基礎工程,也是台灣包租代管的大宗。大學周邊更是台灣租屋市場需求最穩定的地區,調節大學城租屋市場幾乎等於租屋市場的縮影。
只可惜,這樣的制度卻被限縮在大學校園裏面與周邊,試想,當我們將包租代管服務業視為新興行業之際,成功的經驗就在你我身邊,卻被當作不存在,可惜。
包租加代管: 政府的責任在那裏?
台灣有900萬間房屋,多數是私有財,另外,台灣住宅自有率高達八成五,幾乎每戶皆有自己的住宅。也因為如此,台灣的租屋市場一直很畸形。照理說,私有財的處份,包括租賃、借住、共享等皆有待市場調和。想要買房子的、租房子的,本來就可以透過代理與中介制度滿足,花錢好辦事,不是嗎?
既然如此,政府何必介入此一服務產業呢?有一說是,台灣租賃服務產業太弱,需要政府扶持,順便藉此協助政府發展社會住宅之包租代管市場,一兼二顧。
是這樣嗎?如果沒有政府失靈,例如國宅政策缺失、建管業務失腦、違章建築失控、工程發包能力差等,以及市場失靈,例如過度偏重自用住宅,炒房低風險、缺乏長期性租賃產品等,台灣的住宅市場怎麼會演變到今天這種田地?
要先面對問題,才能解決真正的問題,不是嗎?
市場可以完成的事情,例如房屋租賃中介,政府本來就不用過度介入,適度監督制衡即可。反之,市場不討喜的事情,強壓地頭蛇不會有好結果,至少經濟學家會這麼說,也就是說,賠錢的事情,沒人會自願。
對眾多只有一間房子的人而言,包租代管業務參與機會不多(當然可以出租房間、假日分享AIRB$B等),包租代管的大戶是,擁有一間以上房子的人,這些人才有資格當房東。
我們對他們認識有多少?我們是否過度縱容他們非理性行為?
如果房屋持有成本低,且轉手獲利好,誰會願意任意出租,阻礙自己賺錢的機會呢?這是市場力量正常運作必然出現的結果,任何想要納管私人房產者,成效必然不佳。
反之,如果房屋持有成本高,稅賦高、轉手利潤低,而出租投資報酬率高於轉賣,誰會不願意租出房子,任其空閒呢?
想清楚這層道理,我們才能開始問,住宅法的精神,社會住宅存量提升等,如何被實踐?
注意事項
首先,找到擁有兩戶或以上房屋者,對症下藥。
其次,針對不同市場熱度,提出不同層級與階段性政策,一體適用的政策絕對不可行。
最後,不要輕忽市場會持續失靈、政府也會失靈。與其強求資本市場改革,稅賦調整等看似合理政策,不如比照大學宿舍模式,訴諸社區及區域性房東聯盟陣線,以社區營造經營方式,在不同房屋市場培育不同類型與等級的房東聯盟,使其自然偉大,遠離政府補貼、提高無效房屋之持有成本。非營利應該是核心價值,想賺大錢的,就請離開。(崔媽媽擴大版,加強版,例如美國的中介組織LISC等)
包租代管還要走下去嗎?
當然要,只是我們應該將其視為階段性工作,而非政府長期投入的事務,否則政府失靈之外,賠了夫人還會折兵,徒然浪費公共資源。重點的重點是,找回失靈的政府首要任務是社會住宅存量的提升,扶持包租代管產業的目的不是為了該產業合理發展,而是為了導引出社會住宅的活水路: 至少10~15%只租不售的租賃市場,這其中我們至少需要15-20萬戶合理租金水準的社會住宅,且是以非營利為主軸的住宅存量。
社會住宅是我們欠年輕世代的重點工程,健全的包租代管業只是附帶產品,大家別倒果為因,搞錯方向。
過去我們蓋了31萬戶大學宿舍床,滿足了好幾代大學生住宿需求,這部分充分證明,台灣社會本來就有能力執行新一代的社會住宅,這不是國民住宅復辟,也不是單純的公共住宅,這是只租不售、不以營利為主要目的社會性居住與社區空間,這是打破住宅商品化的最佳利器,也是往後台灣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
社會住宅不只是政策與經濟產品,更是住者適其屋與重視使用價值的社會性與文化性產品。
一個有趣的發問
逢甲大學有可能成為台中市最大的包租代管公司嗎?或者說,台中市大學聯盟(逢甲、東海、靜宜等),尤其是私立大學聯盟,有可能成為台中市社會住宅的急先鋒嗎?
怎麼沒有人探索過這個議題?私立大學已經累積這麼多年的包租代管及學生社會住宅業務,怎麼沒有人找它們合作?怎麼沒有大學跳出來當領頭羊? (聽說靜宜大學紀老師的長照產業發展模式(business model),正在被複製中,誰說台中沒有人才?)
大學品牌、大學宿舍經驗、大學生需求、大學城社區需求,大學內部龐大人力資源,這麼多正面因子,怎麼沒有人嘗試組合,這是介於市場與政府之間相當重要的社會組織,尤其私立大學本身不但有社會責任,更有企業經營能力,對照於縣市政府版本與公會版本,大學聯盟版其實更符合包租代管的核心價值。
台中市大學聯盟優質社會住宅租賃集團,資本額,一億元,比照柯林頓1995年提出的社會發展銀行(social development bank),芝加哥模式(south shore bank),難道沒機會在台中被實踐嗎? 想著想著,有人要投資嗎?
縣市 |
大學生 |
大學總數 |
臺北市 |
237,838 |
27 |
臺中市 |
183,875 |
17 |
高雄市 |
143,051 |
17 |
新北市 |
135,795 |
21 |
臺南市 |
115,794 |
15 |
桃園市 |
110,856 |
12 |
新竹市 |
44,777 |
5 |
屏東縣 |
36,549 |
4 |
彰化縣 |
31,147 |
5 |
嘉義縣 |
30,480 |
3 |
雲林縣 |
25,358 |
3 |
花蓮縣 |
18,040 |
3 |
苗栗縣 |
18,018 |
2 |
新竹縣 |
17,919 |
2 |
宜蘭縣 |
14,880 |
2 |
基隆市 |
14,561 |
2 |
嘉義市 |
10,593 |
1 |
南投縣 |
10,214 |
2 |
臺東縣 |
5,863 |
1 |
澎湖縣 |
3,051 |
1 |
總計 |
1,208,659 |
157 |
PS: 附帶一提,社會住宅可以是床、是房間、是房屋、是老屋新裝、是閒置空間再利用,社會住宅不是只有新建工程,更重要的,社會住宅不是弱勢住宅,而是社會基礎設施。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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