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從高雄縣分出的屏東縣土地腹地不小,面積27.7萬公頃,算是農業與觀光大縣,全縣人口則逐年下降,從1995年高峰91萬人,2020年底人口81萬人,距離80萬門檻愈來愈近。
除了土地與人口特質,屏東縣也是台灣地方政府中次級行政區最多的縣市,高達33鄉鎮市,從人口最多的屏東市,以前還有20多萬人,如今已經降到19萬餘人,第二大鄉鎮市潮州鎮,人口與屏東市差了14萬人,人口數低於一萬人者高達12鄉鎮,其中有8處為山地鄉。
都市計劃在屏東,6%
在這樣的縣市,都市計畫有何用處嗎?根據統計,30都市計畫區總面積約1.65萬公頃,大概只占全縣面積6%,計畫人口66萬人,現況人口約43萬人,換句話說,屏東縣用了不到6%土地卻容納了超過一半的人口。如果扣掉琉球及墾丁風景特定區計畫面積約6000公頃,計畫人口屏東縣28處都市計畫區加總面積大約1.05萬公頃左右,屏東市都計區1761公頃就佔了1/6,都市計畫內容差異性相當大。
30處都市計畫中只有4處市鎮計畫略具規模(屏東、東港、潮州及恆春),加總3584公頃,計畫人口35.5萬人,現況人口23.4萬人,計畫人口是全縣54%,現況人口也超過全縣一半以上。
23處都市計畫為鄉街計畫,面積6667公頃,計畫人口25萬人,幾乎等於一個中型都市規模,只可惜分布於23個行政區內。
我們要問: 這樣的鄉村計畫是小而美,有助於塑造小鎮風光,還是妨礙地方發展的障礙?
新埤都市計畫,還有春天嗎?
新埤鄉現況人口不足一萬人,40年前還有1.4萬人,土地面積約5900公頃,境內有7村,一個國中,四所國小,其中新埤國小位於都市計畫區內。
1975年擬定的都市計畫區面積173公頃(全鄉的3%),計畫人口4,000人,現況人口約2200人的都市計畫區,連一個鄰里單元也談不上。扣除130公頃農業區,新埤計畫區內都市發展用地只有42公頃,公共設施用地共13.4公頃,道路就佔了將近10公頃,9.77公頃,也就是塊狀公共設施用地只有3.6公頃左右,其中新埤國小用地2.2公頃,剩下1.4公頃公園等公設用地。
勉強算,文小用地構成了一個都市計畫鄰里單元,區內有住宅區及商業區,只是這處文小目前尚有10個班級,約230名學生,已經逐漸變成一個年級一班,新埤國中位於非都土地,差點被廢校,目前學生數26名。
須注意,這是位於省道台一線沿線的鄉鎮,並非山地鄉,高速公路交流道距離也不遠,到底發生甚麼事情了,新埤人口持續流失,即使交通條件不差,怎麼會留不住人,也沒辦法吸引人。
都市計劃能檢討甚麼?
規模這麼小的鄉街計畫,如何進行公共設施用地通盤檢討呢?要檢討甚麼?文小用地已經全部公有地了,繼續做學校使用嗎?
計畫區內除了主要道路,鄰里巷道幾乎沒有開闢,算一下大概還缺3公頃多,假設全部開闢,新埤都市計畫會改頭換面嗎?還是徒增擾民之舉?
春天代表四季巡迴,假設是先天不良,後天又失調,我們能夠預期公共設施用地開闢完成,各類分區皆按照計畫與需求開發完畢,這真的會變成一個小而美的小鎮嗎?
如果答案是,有所疑慮,那麼我們要問: 這樣的鄉街計畫繼續存在有何價值?廢除了,又有何差別?更重要的,這樣的鄉街計畫擬定機關要由公所擔綱嗎?
春天是物種新生的代名詞,個人在此期許,屏東縣政府主管機關要嚴肅考慮接管所有鄉街計畫的擬定與檢討權,除了適度的擴編既有人力,也要以新的視野,新的格局重新檢視23處鄉街計畫的基本規模及計畫區內的農業區土地,麻雀可以小,但是不能像新埤都市計畫區這樣,先天就不良,繼續檢討下去,根本不會有春天。
回頭是岸,回頭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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