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埔族、高山族,原住民族,漢人出現前在台灣存在的人種
這是一個重要且嚴肅的問題,17世紀外國人、漢人來台灣之前,台灣到底長甚麼樣?誰住在這裡?這些人,現在還在嗎?
假設還在,他們還安好嗎?原有的地域與文化傳承,交接順利嗎?
你我他,知道我們是誰的後代嗎?你我他的祖先,誰有高山族、平埔族血統、血緣連帶關係?
DNA檢測有需要嗎?
2022/6/28 憲法法庭: 釋憲,還是修憲?
西拉雅族人不滿無法取得平地原住民身分提出行政訴訟,北高行更一審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舉行言詞辯論。原民會表示,未來仍應整合多元意見,透過修法或修憲,保障平埔族權益。
台南西拉雅族人不滿無法取得平地原住民身分提出行政訴訟,北高行更一審認為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第2項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此案也影響到平埔族能否納入平地原住民,憲法法庭今天在司法院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並開放旁聽。
你是誰?你生下來是誰?誰來決定?誰有權決定?
出席言詞辯論除了聲請人、北高行第三庭,關係人、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萬淑娟等西拉雅族人,還包括關係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台南市長黃偉哲等人。
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第2款規定「平地原住民:台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並申請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登記為平地原住民有案者。」
北高行第三庭指出,從原民會官網記載,17世紀漢族開始移入且定居之前,台灣本島上原本的主人為南島語系民族,包括現今所稱的高山族與平埔族,平埔族多已失去原有語言與習俗,亟需強化語言文化振興,這正是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所欲維護的事項。
聲請人認為,平埔族既為台灣的原住民族,自不能將他們排除在原住民身分法之外,否則即有違反憲法第5條及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第12項前段意旨。
聲請人表示,「政府核准登記期間」與原住民本質並無直接關聯,同屬平埔族的原住民,因有無在政府開放4次登記的期間內辦理申請登記,而變成不同的族群的怪異現象,因此,原民法第2條第2項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
原民會則主張,憲法增修條文並未將平埔族或西拉雅族納入憲法上「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的概念,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第2項是依循此一歷史事實與憲法預設的價值而設計的。
原民會表示,原民會並非否認平埔族或西拉雅族為台灣的原住民族,相反地,原民會高度肯定西拉雅族作為文化上原住民的重要性,並持續致力於西拉雅族的文化保存與權益提升。但重視歷史上與文化上的原住民的概念意涵與價值,不等於憲法所預設原住民的定義範圍。
原民會指出,立法者本於憲法增修條文意旨,就原住民族的特殊待遇保障,應依其弱勢及漢化程度給予不同的法律待遇,才符合實質平等與多元文化保護。
政治大學名譽教授林修澈指出,由憲法對原住民族的定義來看,「原住民族」應該是界定於「生番」,因此,平埔族不屬於「法律原住民族」法律已有明文。若要說平埔族是原住民族,那其實要討論的不是「釋憲」問題,而是「修憲」問題。
台南市政府則認為,西拉雅族的原住民身分認同權,屬於憲法保障的重要基本權利,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第2項違憲侵犯台南市政府地方自治權限,造成原住民族間不合理差別待遇。
台南市政府表示,原住民身分是因血緣關係而來,身分之有無是與生俱來的,並非國家權力所恩賜,更非登記取得或未及登記而喪失,西拉雅族的身分認同權應受憲法保障。
熟番、生番,誰是弱勢?誰比較強勢?
夷將.拔路兒指出,為保障平埔族群的權益,行政院曾經在106年間召開全國5場次的分區座談會,聽取全國各地平埔族群的意見,參與的平埔族群鄉親,包含萬淑娟在內的多數族人,都同意修法增列平埔原住民,而不是納入平地原住民,今天的釋憲案卻主張納入平地原住民。
他表示,行政院院會在106年8月17日通過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修正草案,在既有的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以外,增加平埔原住民,然而送到立法院後,因立委沒有達成共識而無法完成立法,未來仍應整合多元的意見,透過修法或修憲的方式,來保障平埔族群的權益。
夷將.拔路兒說,從修憲歷史來看,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第2款的規定,其內涵與憲法增修條文所規範的平地原住民完全一樣,懇請大法官了解98萬平埔族群與58萬原住民族之間具有的重大差異,作出合憲的解釋,給立法裁量形成的空間。
審判長許宗力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1個月內指定公布解釋期日。
番來、番去,生番熟番,還是番嗎?
世界的台灣、台灣的世界
爭吵幾十年的台灣人與中國人認同,到頭來,答案其實另有線索。台灣人的祖先幾千年前就建立一套海洋跳島規則,南島語系的溯源送給台灣人重要一課: 我們是很多文明的發源地,不是殖民地。
我們何必讓戰後來台不到百萬人,干擾台灣人的自明性與世界性呢?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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