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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劃過了,縣市國土計畫正在陸續核定中。

這些計畫是誰負責研擬,審議通過後,誰來負責推動、調整、解釋、甚至落實?

落實甚麼?國土功能分區,還是甚麼?

透過國土計畫核實的城鄉發展區及農業發展區之計畫人口、規劃調整、發展權、土地使用管制、既有權益保障、農地工廠轉型、使用許可等機制,一旦公告實施,必將面臨一波又一波的挑戰,這也是國土人才未來要面對的難題。

中央及地方政府透過計畫可以預擬發展方向,發展內容,這些計畫內容涉及公共投資,也需要個人配合。

但是個人有何動機參與配合?從個人財產權角度,土地無法有效利用等於財產權被架空,基於個人利益考量,即使有災害可能性,很多個體還是希望突破困境,走出個人天空。

國土計畫的目標這麼崇高,一般人、學生、社會人士對此名詞、很難產生直接連結?更何況,多數人並非決策者與規劃者,只能著力於個人土地、有時候連周邊土地都沒有任何想像,何來大範圍、行政區具體想像。

這些面向才是國土人才培訓平台應該認真思考、找出答案的重要課題。

1. 歐洲及亞洲連結,英法德、日本韓國等類似機制的對話

2. 以鄉鎮市區為單元,檢討國土功能分區劃設適當性、實用性,找出共同課題,特殊課題,共同處理之。

3. 學生修課的目的是找出問題,而不是提供答案。

4. 顧問公司可以任意提出課題到平台討論,透過研討對話形成修法、調整計畫的依據。

5. 提供OPEN COURSE (跨部門議題),國土計畫TED機制,錄影編輯課程,製作留言區,形成互動紀錄。

6. 不定期議題論辯。規劃者對整體、對跨域,但是國土計畫受眾想的是個別土地利益,中間缺乏媒合平台,人才培訓應該就此納入重要訓練。

發展權與財產權之爭: 規劃折衷?

突破點,假設台灣每塊土地皆可興建農舍,興建自宅 (自用發展權、複合財產權),以此為基礎論述國土計畫及培育人才,應該會產生更多火花。國土計畫雖然聚焦在發展權核發,但是從個人觀點,這種整體性就是限制財產權的開始,也就是BUILT-IN 爭議之所在。

聽課及上課不是重點,重點是爬梳兩者的差距,設法拉近之。

受限於第一版國土計畫的重點是順利轉軌,功能分區劃設等規劃能力培育顯然沒有大太揮灑空間,反而是地方整體發展方向,中介型公共投資建設、功能分區管制方式、個人財產權保障機制等才是當代國土計畫人才應該具備的能力。

規劃涉及資源整合,其中隱含取捨,取者沒意見,被捨者當然不平,這是多年來規畫界嘗試透過理性客觀comprehensive rationality、溝通、美學等工具創造規劃存在的價值,只是這樣的努力,社會如果沒有共識,到頭來規劃還是淪為政治打手一環,也因為如此,部門整合努力也就無法得到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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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規劃程序試圖化解發展權及財產權本質的矛盾,理論上可行,實際上變成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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