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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溪湖鎮,大家熟悉吃牛肉的地方,土地面積約3,200公頃,人口從1990年代竄升五萬人後就沒有太大的變化,三十年如一日。

今天有機會看到彰化溪湖都市計畫,面積516公頃 (1/6溪湖鎮),計畫人口4萬人,這是1971年公告的計畫,至今只檢討過兩次,一次是一般通檢1986年,另一次是公設專案通檢1991年,之後擺了快三十年,沒有像樣的通盤檢討,直到近年來啟動第二次通盤檢討。一處50多歲的都市計畫區,怎麼來的?她的存在有何價值?她何去何從?

溪湖都市計劃的內容解析

溪湖都市計劃的公共設施用地149公頃,道路及鐵路就各佔了73.8及7.4公頃,合計81公頃,超過一半。剩下的公設用地68公頃,學校又占了35.6公頃,公園綠地11公頃,這樣的公共設施配比能夠創造合理的都市生活環境嗎?

一堆的道路,單薄的公共設施用地,一大堆的學校充斥其中,合理嗎?

各類土地使用分區367公頃,農業區就佔了123公頃,工業區47公頃,比商業區27公頃大不少,剩下的住宅區168公頃,佔了計畫區1/3,黃通通一大片,彩色的公共設施只有學校用地比較明顯,這樣的農業區配置及都市發展用地布局,真的可能創造合理的都市生活環境嗎?

說是工業區,不如說是台糖溪湖糖廠土地,一大片的工業區依附在住宅區東南側,旁邊就是另一個員林交流道都市計畫區的農業區,這是都市計畫發展區,還是非都市土地當年現況編定的現場? 看到這種形狀漂亮,卻與現況發展背離,卻多年沒有檢討的都市計畫,不禁納悶,都市計畫劃設所謂何事? 

計畫是助力,還是阻力?

溪湖都市計畫區緊鄰員林交流道附近都市計畫區,這處都市計畫更可憐,面積938公頃,都市發展用地竟然只有175公頃,其餘81%全部是農業區763公頃。公共設施部分,總面積79公頃,道路及高速公路竟然佔了54公頃,等於將近7成的公共設施用地是道路,剩下25公頃的公設用地,學校及公園13公頃,機關用地0.36公頃。

實在很難想像,這樣的都市計劃區有何發展性? 有何前瞻性? 這是鼓勵犯罪區現場嗎? 大面積的農業區就在高速公路交流道附近。

通盤檢討只能遷就現況、稍加微調嗎?

如果通盤檢討只能遷就計畫界線,無能也無意挑戰現況與計畫線的差距、差異,試問,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還有存續的價值嗎?如果所有變更案只能依附在變更回饋、代金、公共設施用地負擔等看似公平的字眼,一般人民真的會對都市計畫存在價值產生信任感嗎? 還是更唾棄!

台灣的規劃專業及審議現場,真的要覺醒啊!面對規劃前輩明顯不當規劃做為,我們要有具體因應對策,繼續因循苟且只會讓人民與都市計畫的距離變大,果敢的都市計畫變更不應該圍繞著變更回饋等僵化概念,劃錯了就改,改就不能任意剝奪人民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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