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則令人納悶的新聞,私立學校用地快速商品化中!
台北市: 私立中興高中校地。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訊,達欣工在3月7日公告,以26.2億元向兩位自然人以及元大建設、元大國際投資、永貞吉與永通投資等4法人買下北市中山區長安段一小段454、454-1地號等2筆(住三)、土地面積約647.65坪,每坪土地單價高達404萬餘元,目的是開發住宅新案。
台中市: 北區私立光華高中2014年遷校太平區,原校地3414.02坪屬於商業區,2018年由寶佳集團大公子林家宏出手19.6億元買下,每坪約57萬元,1個多月後便以20.82億元轉手上市建商皇普建設。 皇普建設將光華高工舊校地申請可獲高容積獎勵的危老改建,是目前台中最大的危老條例更新案,並在2019年以「皇普莊園」推出,將舊校舍改建為8棟24樓住宅大樓,總戶達936戶,總銷金額上看百億元。
新北市: 新店區開明工商2020年停止招生,校地面積約6,000坪,均為住宅區。該校地中2202.63坪係向3位劉姓地主長期租用,三位地主於2023年與上市建商新美齊簽訂合建契約。其中地主、建商分回比率落在48%至52%間。 全案將打造為地上24樓、地下四樓之住宅大樓,總銷金額上看150億元。
根據1974年私立學校法第74條:
學校法人解散清算後,除合併之情形外,其賸餘財產之歸屬,依下列各款順序辦理。但不得歸屬於自然人或以營利為目的之團體:
一、依捐助章程之規定。
二、依董事會決議,並報經法人主管機關核定,捐贈予公立學校、其他私立學校之學校法人,或辦理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事業之財團法人。
三、歸屬於學校法人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但不動產,歸屬於不動產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
直轄市、縣(市)政府運用前項學校法人之賸餘財產,以辦理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事項為限。
又根據2022年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21條:
學校法人解散清算後,除合併之情形外,其賸餘財產之歸屬,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辦理,不適用私立學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
一、依董事會決議,並報經學校法人主管機關核定,捐贈予本基金、中央機關或公立學校。
二、歸屬學校法人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但不動產,歸屬於不動產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
幾個提問
1. 當學校不再是學校,不管是經營不善或者遷校,原有校地轉型他用是否回歸市場機制?
2. 台中光華高工舊址案例中,錦村段243地號(11286平方公尺),第2-1商業區充作學校用地,竟然還可以申請危老獎勵,一公頃土地擠入920戶住家,這是該地區合理開發案嗎?
學校用地的本質是公共服務,經過市場洗禮後,搖身一變成為高密度住宅區,商業區土地變身住宅區,台中市變成無政府狀態了嗎?這樣的案子需要都市設計審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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