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計法15條
人口之成長、分布、組成、計畫年期內人口與經濟發展之推計。
既然只是推計,計畫人口並沒有特殊地位,何來成為發展權分配的依據?
都計法22條
居住密度及容納人口。
容納人口照理說應該是指居住人口,此處應該包括戶籍人口及流動人口。為何各地方細部計畫對此表示沉默?外國人既然有居住權,學生既然有居住權及居住事實,為什麼沒辦法反映到細部計畫內容?
未來人口推計及容納人口是各地方都市計畫兩大主軸,全然沒有計畫人口這個名詞,發生甚麼事情了?
都計法33條
都市計畫地區,得視地理形勢,使用現況或軍事安全上之需要,保留農業地區或設置保護區,並限制其建築使用。
所以,農業區做甚麼?真的甚麼也不能做嗎?
萬一農業區上面已經有東西,那些東西算甚麼?
台中呢? 計畫人口又代表甚麼?
2024/5/4 當盧秀燕歡喜慶祝台中市人口突破285萬人之際,她沒說的是:
1. 台中市29個行政區在過去一年有12個行政區人口減少,和平區少了1.42%占比最高,東勢與霧峰硬是少了465人及433人,人數居冠亞。
2. 原來的台中縣人口164萬人,原來的台中市118.8萬人,就在過去的一年,新增加的2.14萬人中,原台中市佔了76%,剩下的24%留給原來的台中縣。原台中市人口突破120萬人,原台中縣還在164萬人踏步中。
3. 豐原、東勢、大甲原本是台中縣三大支柱,過去一年人口不增反減,發生甚麼事情了?山線台中顯然需要更積極的發展策略,海線台中大甲空有產業基礎,人口卻持續流失,沙鹿清水梧棲正在走一條過去不熟悉的路。
4. 北屯區欣欣向榮,一年多了7070人,占比全市1/3,人口突破30萬人,試問,這裡的大眾運輸準備好了嗎?這裡的產業基礎在那裏?三個屯區人口加起來超過70萬人,汽機車時代何時走入歷史?
報喜不報憂不是一個直轄市長應有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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