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城市? 這是一個令人好奇的名詞,延伸而來的低碳生活、低碳工法,更是令人好奇,這樣的名詞,相對於永續發展、智慧成長、智慧城市、氣候變遷等概念,到底是加分?還是減分。
總之,台中市政府在台南市於兩年前通過低碳城市自治條例後,也在環保署四大低碳城市的光環加持下,推出了洋洋50條的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上,第一個發言者,不意外地,就是被要求禁止使用的保麗龍業者代表,來自嘉義的廠商代表提出四大理由企圖說服市政府官員,保麗龍禁用是錯誤的政策。他發言後,馬上得到另一個台中市民的反駁: 保麗龍百年不爛,早該禁了。
個人的發言很簡單,因為只有三分鐘。
1. 如果沒有要求排碳大咖: 台中火力發電廠及中龍鋼鐵具體減碳,自治條例名稱應該縮編為,台中市低碳生活自治條例,騙騙無辜的市民就好了,別好大喜功想創造低碳城市。
2. 誰負責碳盤查與監督? 如果台中市政府的低碳專案辦公室自己沒辦法計算、檢核、落實排碳總量的計算,何來執行減碳的依據?
3.台中市境內有18所大學,將近20萬名大學生,這些生活特區應該納入自主管理單位,才能落實低碳生活的理想。
4. 35條提出的各大計畫書與開發計畫依法必須研擬低碳專章,且洋洋灑灑列了十大項,這些項目誰來審議? 誰來把關? 誰來複審?這與現有的都市計畫審議、區域計畫審議、環評審議、水土保持審議、綠建築審議,有何重疊與差異之處?
5. 生態補償很好,但是沒有專責單位,建議交給農業局,且在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的架構下,賦予該局更大的權限。碳權買賣很好,但是誰負責?
6. 舊市區活化條文很好,但是沒有年度執行報告機制,如果各單位不作事,好像也沒事,建議增列年度強制檢核文字。
胡志強市長在公聽會引言中被引述: 無碳、無憂。我個人見解: 無憂,才比較有可能無碳。如果大家在土地炒作、砍樹救地球、地價公、服貿的霸凌下,還能保有好心情、繼續無憂過生活,無碳或許有機會走入台中人的客廳與臥房,永續台中加油。
- Aug 09 Fri 2013 01:08
台中市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之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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