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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到台北參加新國家智庫探討土地徵收政策的座談會。對於台灣社會在土地開發政策喜新厭舊的文化頗有感概,新市區造就糞土變黃金,多少既得利益者阻礙應該的計畫體系與土地管理工具改良,到頭來,類似苗栗縣縣長辯山寨王的現像,將不是特例。

老練的張景森老師從日本殖民與孫中山時代出發,民生主義先出籠,這個抄襲英國的半調子理念,如果說主導者真的有心,應該多少會有些許成效,說不定今日的中國也不用如此這般的分裂與悲情。重點是,利益迴避原則本來就是中國歷代統治者沒聽過的道理,讓大地主出身的國民黨主導土地改革與稅賦改革?這不就是,請鬼抓藥單嗎?

來到台灣的國民黨高官,當然不信邪。淺嘗三七五與公地放領甜頭後,台灣社會進入復興基地與反共復國時代,社會改革被晾在一邊。平均地權條例?漲價歸公?申報地價?公告現值?土地徵收?增值稅?房屋稅?都市與非都市?地政系?CC派?總之,就是一套充滿隨意性與投機性的土地政策。

所以,第一個問題與政策改革方向: 估價資料庫與估價與稅率分離。現有土地交易市場機制與土地市價變成政策的灰色地帶,地價與地價稅的關係也在地方政治操弄下,本應分離,卻又分不開。估價制度喊了多年,成效還是有限。

第二,土地徵收只是計畫的工具,並非目標。很多的土地徵收其實表面上同時具備合法性與正當性,問題出在浮濫的徵收,這是行政權濫用、假公濟私的結果,如果圖想改革土地徵收條例達到治本,根本不可行。重點還是要回到各個計畫的審核過程,充分論述個案的公共利益。畢竟,很多政客倡導的促進地方發展開發案,表面上當然冠冕堂皇,真正的弊端在於結合公共利益、公共投資於特定私人利益,這可以從早期的工業區開發找到充分的證據,土地開發賺一筆、工程經費賺一筆,貸款融資賺一筆,等工業區閒置賠錢了,政府還要被迫出面收尾。

第三,公權力應該介入而不作為也是大問題,例如畦零地、私權過度保護、釘子戶的蠻橫等,在有些情況,公部門與公權力應做為,而不作為與不徵收反而影響更多他人權益,這類的該徵收卻不作為,也是大問題。

說到這,我的想法: 台灣社會與一般公民對當地都市計劃圖知的權利被剝奪、地方公投決定重大爭議、重大建設、重大改變需要強力促成、政治文化的墮落應該受到重視與制衡。廖本全的苦心,特別是農民生活價值無法估價的呼喊,我也深表贊同與贊聲。

看似不相關的對話,其實對張景森提出的三大問題深表認同,也對中央都委會過度介入地方都市計畫內容表達不滿,更對這麼多年來的計畫成果無法有效納入資料庫表達失望,台灣都市發展政策與土地政策真的病入膏肓,我們其實等不到虛幻的國土計畫積極角色,只希望區域計畫與都市計劃之間的分工可以有效改革,唯有此,不當土地徵收與不作為之不徵收才能找到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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