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參與一場板橋區廣場用地變更案審查,160坪土地價值將近2億元,1971年被劃設為道路用地,當時的地主在1977年3月6日與板橋市公所簽訂協議,捐贈61%土地給公所興建道路,剩下的39%土地變更為商業區土地。
事情本來很簡單,但是都市計畫執行的歷史過程中,總有缺東缺西的遺憾。
今天參與一場板橋區廣場用地變更案審查,160坪土地價值將近2億元,1971年被劃設為道路用地,當時的地主在1977年3月6日與板橋市公所簽訂協議,捐贈61%土地給公所興建道路,剩下的39%土地變更為商業區土地。
事情本來很簡單,但是都市計畫執行的歷史過程中,總有缺東缺西的遺憾。
他是林志成,1968年次,雲林台西人,臻愛實業董事長,資本額1.58億元。
他從小立志當老闆。家裡七個兄弟姊妹,他排行老么,台西國中畢業就北上學習餐飲,如今坐上台中婚宴會館龍頭寶座,靠的是毅力與實力。
晚上閱讀學生心得,看到一篇頗有深度的自我檢視文章,特別留下紀錄。
在這學期修習「都市發展史」這門課,對我來說是一段不錯的學習旅程。從最初的對都市僅停留在「街道、建築、交通」的表層認知,到現在開始理解都市背後的規劃邏輯、制度安排,以及那許多「肉眼看不到的事物」但深深影響我們的生活,我開始重新審視自己成長的環境。
計畫人口四個字長期以來是台灣規畫界的尚方寶劍,因為要增加人口、引進人口,所以必須準備適當的住工商土地,配備合宜的公共設施用地。
計畫人口提倡者甚至還發展出每個人需要的空間水準,50平方公尺,並以此做為計算住商土地的數量。
進入21世紀,台灣各地區開始進入個別行政區規畫,除了國土計畫及都市計畫,新的名詞跑出來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國土法第八條第三項。
美其名,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與都市計畫似乎處於平行線,前者處裡非都市土地轉軌國土計畫,後者則維持城鄉發展地區格局。